無錫錫山法院反映金融危機背景下侵財滋事案件驟增影響轄區治安應引起重視
作者:陳敏 王偉 發布時間:2009-04-29 瀏覽次數:1114
2009年一季度,錫山法院新收“兩搶一盜”等侵財案件88件132人,聚眾斗毆與尋釁滋事案件27件77人,同比分別上升33%和200%。錫山法院對短時期內侵財類案件和斗毆滋事案件驟增現象進行專項調研并提出相關建議。
案件特點:1、從犯罪主體來看,外地來錫務工人員是侵財滋事案件的“主力軍”,占全部犯罪人的89%,主要包括無業和暫時處于失業狀態的外來人員。犯罪年齡一般都不滿25周歲,基本無前科劣跡;2、從犯罪方式來看,共同犯罪居多。為首者往往能在極短的時間內糾集數人乃至十幾人,共同犯罪人之間通常存在血緣、業緣、地緣等親密關系;3、從犯罪地點和時間來看,案件集中發生在轄區內經濟較發達的安鎮、東北塘、開發區等地,具體為停車場、超市、網吧、浴室、歌舞廳、小飯館和工廠集體宿舍區周圍等人員較為密集、流動較為頻繁的地點,犯罪時間則主要為夜間;4、從犯罪原因來看,因流氓滋事引發犯罪的情形較多,由賭債、生意糾紛、言語沖突、不文明言行、醉酒和其他民間瑣事等引起的犯罪也占據一定比例。
案件多發原因:1、金融危機影響的進一步加深造成本地區部分企業經營狀況不佳,企業開工不足現象時有發生,這就不可避免地導致部分外來務工人員處于失業或半失業狀態,而失業直接導致外來務工人員經濟來源中斷,生活的窘迫極易催生侵財類犯罪意圖;2、企業停工、開工不足現象致使大量外來務工人員成為游手好閑的社會閑散人員,而這部分人短時間內劇增必然給社會治安穩定帶來隱患,加之外來務工人員根深蒂固的“抱團”心理,其中一些人基于朋友、老鄉、同事關系,或礙于面子或出于利益關系,極易被糾集起來斗毆滋事;3、對務工人員的管理缺位是造成其易于走上犯罪道路的另一原因。在當前困境之下,經營者忙于捱過經濟“寒冬”而無暇自顧,加之社會管理領域的空白,務工人員基本處于“三不管”地帶,管理不力顯然在一定程度上縱容了犯罪行為;4、部分外來務工人員未能真正融入當地生活,被排斥在城市主流群體之外。生活水平的懸殊造成其心理失衡,加之法律意識淡薄,缺乏社會經驗,他們往往行事鹵莽沖動、不顧后果,極易逾越法律界限構成犯罪。
對策與建議:1、強化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能力,防控侵財滋事案件的發生。按照以防為主、防治結合、標本兼治、重在治本的總體思路,建立和完善社會治安防控體系,不斷強化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各項措施,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能力,尤其要加強重點地區、重點場所、重點時段的治安管理,加大對隱性犯罪的威懾力度;2、建立健全外來人口管理網絡,降低重點群體犯罪率。考慮到外來務工人員在侵財滋事犯罪中所占比例較高,相關部門應聯合外來人員較多的工廠企業完善管理網絡,將這一群體納入重點管理對象之列。通過開展法制教育課等活動切實提高他們的法制觀念;通過有針對性的心理輔導,引導其盡快融入當地社會生活;通過完善外來務工人員就業服務機制,有效減少因經濟困難催生的侵財類案件;通過加強對務工人員特別是集體宿舍區的管理,強化對潛在犯罪人的外部約束;3、完善社會矛盾化解機制,將矛盾消除在萌芽狀態。進一步強化訴調對接、檢調對接、公調對接,建立公、檢、法、司工作聯動機制,形成化解社會矛盾的合力。尤其要強調基層人民調解組織的作用,及時疏導社會矛盾,及時發現和處理有犯罪苗頭的矛盾,爭取將矛盾化解在基層,避免民間糾紛轉化為刑事案件。4、選擇適當時機進行公審公判活動。一方面可以消除人民群眾的不安全感,彰顯社會正義;另一方面也可起到法制宣傳教育和警示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