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奉行“AA制” 重組家庭散伙
作者:梅小薪 楊小英 發布時間:2009-04-29 瀏覽次數:862
本網鹽城訊:風雨飄搖中,年近六旬的再婚夫妻陳某與李某的婚姻走到了盡頭。日前,在東臺市人民法院法官的調解下,兩人平靜地在調解協議書上簽字分手。
陳某與李某均喪偶,經人介紹相識。2000年,兩人訂婚。為表心意,李某給陳某買了條九錢多的金項鏈,訂婚后就共同在一起生活。2006年,兩人決定登記結婚。由于有子女,雙方均有顧慮,結婚時就約定收入不一起用,各人的人情各人應付。
陳某稱,自己與李某2006年結婚,2007年10月分居生活至今,夫妻感情徹底破裂,堅決要求離婚。而李某倍加珍惜這來之不易的幸福,不同意離婚。并提出如果陳某非要離婚,就要陳某返還金項鏈,并分割共同砌的蠶室。
陳某同意返還項鏈,但聲稱蠶室是自己的兒子出資新建的,不同意分割。
李某辯稱砌蠶室時自己貼補了3600元給,而陳某稱李某只是給了500元的紅包,只同意返還500元。
經法院主持調解,雙方最終達成協議,兩人離婚,陳某返還李某金項鏈一根,并貼補李某1800元,各人的債權債務各人享有和清償,各人的財物歸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