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安徽老鄉聚會 酒多鬧事被判刑
作者:蔣惠亞 發布時間:2009-04-27 瀏覽次數:832
本網無錫訊:朋友、老鄉聚會,以酒助興本是件開心的事,可酒后不控制自己行為,就可能好事變壞事。日前,汪某、熊某等五名安徽籍老鄉就為酒后沖動的行為付出了代價,宜興法院以尋釁滋事罪分別判處他們有期徒刑九個月至一年二個月不等的刑罰。
汪某、熊某等五人均來自安徽省宣城市,打工之余也邀上一起聚聚以解思鄉之情。
法院經審理查明,五人持械隨意毆打他人,致人輕傷,情節惡劣,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的規定,均已構成尋釁滋事罪,遂作出以上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