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近日,在不到一個月的時間內化解一起關系159農戶、800余畝農作物損失能否得到補償的糾紛,體現了黨委重視、政府各部門積極配合形成合力,人民法院快審、快結,適用代表人訴訟制度,將矛盾糾紛化解成人民群眾真誠的謝意。

事情還是要從20085月份說起,睢寧縣魏集鎮夏樓、張行等村的159農戶先后從經銷商朱某、王某處購買、使用金壇市某復合肥制造有限公司生產的環太牌復合肥25%10-8-7),造成所種植的近800余畝大豆大面積減產甚至絕收。經鑒定表明大豆死苗與施用環太牌復合肥有直接的因果關系。徐州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所檢驗亦表明該肥料總養分、有效磷含量不符合《產品標簽明示》規定的25%10-8-7)要求,該肥料為不合格產品。后經受損農戶與經銷商協商賠償事宜未果,159農戶一紙訴狀將經銷商以及肥料生產商金壇市某復合肥制造有限公司訴至睢寧縣人民法院。

法院一方面依職權凍結被告金壇市大地復合肥制造有限公司的賬戶資金350000元;另一方面積極做被告金壇市大地復合肥制造有限公司的工作。42經過一上午的開庭審理,案件承辦法官對案件事實及雙方爭議焦點基本查清。當天下午一上班,承辦法官又召集雙方當事人進行耐心細致的調解,期間縣委領導親自作出批示,工商局、農業局等部門積極工作,最終被告金壇市大地復合肥制造有限公司同意賠償159農戶因施用該企業生產的問題化肥造成的損失223000元。423在睢寧縣人民法院舉行現場會,一次性集中發放賠償款,并邀請社會各界進行監督。距離開庭審理不到一個月的時間就順利到拿到賠償款,這次受害農戶集體聚集在法院門口,不是群訪,不是群體性事件,而是帶來錦旗、鞭炮聲表示感謝。

民生問題關系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關系社會和諧穩定,解決不好可能導致群訪、上訪,處理的好便會得到人民群眾的衷心擁護。為保障農民生產、生活的順利進行,使受害農民及時得到救濟,就必須靠黨委的領導、政府各部門的配合,人民法院作為最后一道防線,將糾紛解決成果通過既判力確定下來,最終實現社會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