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南通訊:近日,南通經濟技術開發區法院審理了一件盜竊骨灰盒后向死者子女敲詐勒索的案件,被告人樊某被判處有期徒刑兩年。
2008年6月24日,樊某因駕駛機動車過失將鄰村村民范某撞死,被通州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六個月并經通州法院調解賠償范某家屬29萬元,其中樊某的廠方出25萬,樊某出4萬。2009年初,樊某因一直未找到工作,經濟無來源,心中又惱怒范某的兒子在廠方賠償25萬的基礎上又讓他自己賠償4萬元,遂產生敲詐死者兒子錢款的歹念,他利用買來的假身份證辦理了一張牡丹卡和一張手機卡,為實施詐騙做準備。2009年1月20日晚,樊某來到南通開發區范某安葬的農田,盜走死者范某的骨灰盒,將骨灰盒藏于附近的小溝邊草叢中。次日,用手機給死者的兒子發短信,以毀掉骨灰盒相要挾,勒索人民幣30000元,并要求將錢款匯入其事先辦理的中國工商銀行牡丹卡內。范某的兒子接到敲詐短信后,一邊與樊某討價還價并假裝同意支付25000元,一邊向公安機關報案。偵查人員通過偵查認定被告人樊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并于同月23日晚對被告人樊某傳喚訊問,樊某到案后如實交待了其敲詐勒索的犯罪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