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找失去的親情
作者:董正遠 順江 發布時間:2009-04-22 瀏覽次數:1280
本網鹽城訊:半年前,我調解了一起兄弟倆為分擔母親醫療、喪葬費用而對簿公堂的案件,現在想起仍讓我深思。
記得接手案件的當天,庭長囑咐說,多做做調解工作。第二天,我帶著書記員小王趕往被告家,他的妻子接待了我們。從她激動的話語中了解到,兄弟倆從小生活在一個不太富裕的家庭,倆人感情一直很好。后來,哥哥當兵,弟弟入贅,因放心不下年老體弱的父母,兄弟倆在村干部主持下,達成了養老協議,由哥哥負責母親的養老送終,弟弟負責父親今后的生活和后事。不久,父親去世了,弟弟一人處理了父親的后事。兩年后,母親身患癌癥,當兵的哥哥由于自己照顧母親的時間少,就多次與弟弟協商,請弟弟共同照顧母親。但弟弟認為自己給父親送了終,沒有義務再照料母親了,況且自己也為母親支付了一千多元,所以哥哥應責無旁貸地照料母親。為此,兄弟倆反目成仇。母親去世后,哥哥總有說不清、道不明的傷感和憤懣,一紙訴狀將弟弟送上了法庭,要求弟弟承擔母親一半的醫療費。
開庭當日,一肚苦水的弟弟早早來到法庭,提出不忙開庭,要求我先聽他說說。原來,父親生前也生病住過院,弟弟自己花去的費用也很大,但從來沒有向哥哥提任何要求。現在哥哥卻違背協議,不講道理。雖然哥哥這樣,他還是希望我幫助他們協調。我答應了弟弟的要求,找來哥哥,讓我吃驚的是,哥哥沒有提任何分擔費用的事,而是一味責怪弟弟在母親生病及彌留之際,沒有盡自己的孝道。在哥哥當著弟弟面重復訴說時,只看到木納的弟弟,眼眶中的眼淚打轉。我適時點撥他們各自心中的顧慮和沉淀的親情,分析他們之間的協議是分清了權責,但隔斷了親情的依賴和交流。就這樣,你一言他一句,兄弟倆冰釋前嫌,握手言和。弟弟從口袋中拿出3500元交哥哥,說不夠回去取,但哥哥拒絕了。案件就這樣調解結案,我將兄弟送出法庭,目送他們遠去的身影。我感慨,父母已失去了,兄弟情可不能再失去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