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鹽城訊:每年春節對于很多農村家庭來說都是全家團聚,顯得格外高興的時刻,因為農村外出務工人員較多,一些在外打工的父母一年才能回家一次與留在家中跟著爺爺、奶奶過日子的孩子團聚,但對于射陽縣長蕩鎮的孫某一家來說,卻是永久的分離。

2009年春節,射陽縣長蕩鎮的孫某和妻子徐某都從外地回家過春節,本是與15歲的兒子團聚的時刻,但在正月初七因家中一萬元現金不翼而飛,長期在外打工與孩子缺乏溝通了解的父親孫某將疑點放在兒子身上,對兒子進行拷問,兒子服敵敵畏自殺身亡。兒子去世后,妻子徐某認為,由于夫妻長期分居兩地打工,一年也只能見幾次,本身就缺乏夫妻感情,但一直考慮到兒子才勉強維持夫妻關系,現在孩子不在了,也沒有必要維持這樁名存實亡的婚姻,于是在兒子去世15天左右,徐某訴至法院要求離婚。

在法院審理期間,經過法官多次耐心調解,雙方放下心中對對方的抱怨,選擇協議離婚,平靜分手。法官提醒外出打工的父母在勤勞致富的同時,要妥善處理好外出務工與留守孩子教育的關系,并盡量減少因父母之間的矛盾對孩子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