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淮安訊:330下午,一起執行積案的被執行人錢某主動將1.4萬元案件款交到了淮陰區法院。錢某為什么會由逃避執行到主動履行呢,錢某說是因為執行法官一個人性化執行的細節,深深打動了自己,改變了自己對抗執行的錯誤思想,也改變了自己對法官的看法。

原來,早在兩年前劉某與錢某間存有豬頭買賣關系,后雙方因結算賬務而發生矛盾,200511月,劉某向法院起訴,要求錢某歸還1.4萬元的貨款。20066月法院判決后進入執行程序,被執行人錢某以申請人劉某最后幾次提供的豬頭有問題賣不出為由拒絕履行義務,任憑執行法官如何做工作就是不愿履行。200610月,法院決定對錢某采取強制措施時,錢某卻不知去向。今年323日,根據申請人劉某提供線索將執行人錢某控制,鑒于錢某故意逃避執行的行為,法院決定對錢某司法拘留十五日。

在拘留所錢某向執行人員反映其已懷孕四個月,后經醫院檢查屬實,執行人員隨即依法對錢某提前解除了司法拘留。正是因其懷孕而提前解除拘留的這個執行細節,打動了錢某,使其切身感受到了司法的人性化,改變了對法官鐵石心腸、不近人情的看法。錢某回家后隨即設法湊了1.4萬元主動交到了法院。至此,拖了兩年積案因為一個人性化執行的細節而順利執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