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鎮(zhèn)江訊:一名女大學生畢業(yè)后急于求職,盲目輕信陌生人,落入對方設計的陷阱,被騙慘遭奸淫,教訓慘痛。而以介紹工作為名,騙取他人信任繼而實施強奸的司某,日前被鎮(zhèn)江市京口區(qū)法院以強奸罪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20087月,張某從南京一所重點大學畢業(yè),因工作沒有落實,正苦苦尋覓工作單位。2008828晚上7點多鐘,無所事事的張某與同學相約到市中心逛街。當張某騎車行至鎮(zhèn)江市中山路與電力路交匯處時,自行車的鏈條脫落,便下車修理。因無法把鏈條裝上,張某急得滿頭大汗,正好被路過此處的的被告人司某撞見,被告人司某便下車主動幫張某修理自行車。在修理的過程中,被告人司某見張某姿色不錯,便找話題與張某搭訕。在閑談中,被告人司某得知張某正在為找不到合適工作而焦急。見此情景,被告人司某萌生罪惡念頭,他告訴張某,自己與他人合伙開了一家練歌房,正急需招人,看張某外形不錯,可以幫忙解決,但要面試一下。涉世不深的張某沒有經過任何核查就輕信了被告人司某的謊言,十分感謝司某,并相互留下聯系方式。830下午,被告人司某以工作有了眉目,需要面試為由,將張騙至本市新世紀賓館一房間,強行脫光張的衣服,用手機拍張的裸體照,對張實施奸淫。當晚,張某至公安機關報案。91,被告人司某在本市新世紀賓館被抓獲。

現在,大學生就業(yè)形勢十分嚴峻,以幫助解決工作為名,針對大學生尤其是女大學生的犯罪活動屢見不鮮。對此,法官提醒廣大求職的大學生們,在尋找工作時不能過于急于求成,應當通過正規(guī)渠道進行,切不可輕信各種就業(yè)承諾,以防人身或財產受到侵害。本案的被害人張某的深刻教訓值得求職者汲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