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老”案法官送“款”上門
作者:張偉 發布時間:2009-03-26 瀏覽次數:774
本網淮安訊:近日,淮陰法院在審理一起涉及老年人的交通事故損害賠償一案中,承辦法官積極做被告喬某的思想工作,并在判決生效后的一個月將部分案件款交到原告岳某的手中。
原告岳某是一位年屆80的老人。2008年1月,岳某被喬某駕駛的小型普通客車撞到,致使岳某住院治療172天,花去醫療費十三萬余元。事故發生后,喬某并未岳某進行賠償。2008年底,岳某訴訟至法院。承辦該案的法官接受此案后了解到,原告岳某因交通事故生活不能自理、無經濟能力、急需用錢的情況。該案判決生效后,履行期限屆至,被告喬某尚未主動履行,為減少原告岳某的訴累,承辦法官對被告喬某做了耐心細致的勸解工作,最終被告喬某履行了該項判決。年屆80的岳某行動極其不便、長期臥床,且急需繼續治療的費用,為了讓當事人早日拿到案件款,法官來到岳某家中,將十萬余元親自送到岳某的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