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海陵法院在全區設立12個巡回審理點
作者:張向陽 蔣俊峰 發布時間:2009-03-19 瀏覽次數:1608
本網泰州訊 3月18日下午,泰州市海陵區人民法院針對因宏觀經濟形勢變化而引發的勞資、債務、合同等糾紛案件增加這一情況,在全區鄉鎮、街道和市、區兩級社保局設立12個巡回審理點。
該院負責人介紹,該院2006年在市交巡警支隊設立道路交通事故巡回審理法庭,取得很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現在又在全區增設12個巡回審理點,就是要通過定人員、定時間、定地點、定職責,進行就地立案、就地審理、就地執行和就地法制宣傳,把矛盾化解在當地,把隱患消除在萌芽。
該院通過擴大巡回審理點進一步推進訴調對接,積極構建大調解格局,運用調解方式化解矛盾糾紛,既方便了當事人訴訟,又將審判工作前移,有力維護了社會和諧穩定。在工作中,加強立案審判環節的溝通協調機制,與城建、衛生、社保等職能部門加強聯系,信息互通,定期召開城建工作研討會、醫患糾紛法律問題座談會、企業規范用工預防勞資糾紛培訓會,增強了工作的預見性、針對性和有效性。在巡回審理中調解成功的簡易案件不收取訴訟費,受到當事人的一致好評。同時,該院對涉訴老人、婦女、兒童、殘疾人等特殊群體,下崗職工、離退休人員、追索勞動報酬的外來務工人員,以及訴訟能力較弱且符合有關條件的困難企業,提供司法救助。僅今年1至2月份,為弱勢群體減免訴訟費2萬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