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wǎng)蘇州訊  協(xié)議:王奎給付兒子王永明五萬元,于20092月底前付二萬元,其余三萬元于2009年五月底前分二次付清;王永明將某處的一套房屋產(chǎn)權(quán)過戶給父親王奎……。一份奇怪的協(xié)議引出了一段奇特的故事。

二十四歲的王永明,大學畢業(yè)后在一家企業(yè)工作。他聰明內(nèi)向,不善言談,喜歡上網(wǎng)。不久在網(wǎng)上認識了一個服裝廠的打工妹彭英,彬彬的交談中二人情投意合。約定見面后,一見如故,在沒有征得父母同意的情況下,永明便把彭英帶回了家,父母雖然對這個比兒子大幾歲的新疆姑娘不太中意,因為兒子的鐵心與固執(zhí),也就無可奈何地為他們結(jié)了婚成了家。不久彭英的服裝廠關(guān)閉,彭英就回家待業(yè)。最后與永明商定,她先回新疆,過了年后讓永明也去新疆,他們想在新疆開店做生意。事后永明與父母商量,要父母給他十萬元錢,他要去新疆做生意。父母一聽,說什么也不同意,一來是一時拿不出這么多錢,二來是兒子在這里有房有親人有工作,為什么非要去那個陌生的地方,現(xiàn)在做生意好做嗎。好說好勸,兒子就是不聽,最后兒子竟然要父母搬出他們居住的房屋,說這房屋的產(chǎn)權(quán)人是他,他要將此房屋賣了去新疆。父母一聽,猶如晴天霹靂,好長時間沒有回過氣來……

父親王奎在一事業(yè)單位工作,收入還比較穩(wěn)定,母親在小區(qū)內(nèi)開了一爿小店,收入也還可以,二人辛辛苦苦把獨生兒子永明拉扯大,供他上了大學,為他買了房屋,又求三拜四地為他找了一份工作,再為他結(jié)了婚,兒子沒有體會到做父母的苦心養(yǎng)育,居然還要把父母趕出來,這房屋是他們買的,當時永明還在大學讀書上,他們在登記產(chǎn)權(quán)證時怕今后過戶麻煩,就登記了兒子永明的名字,想不到今天兒子說房屋是他的,要他們立即搬出,要賣房屋?兒子究竟吃了什么藥,搭錯了哪根神經(jīng)?

在一家人爭論不休的難于解決時,兒子竟然把父母告上了法庭,要求父母立即搬出房屋。親兒子,居然把他們推上了法庭!父親氣得臉色發(fā)青,一籌莫展,母親哭哭啼啼地把兒子罵了一通……

面對這樁奇特的家庭糾紛,法官真有些意外,從法理上講,原告的訴訟請求有一點道理,房屋產(chǎn)權(quán)證上的戶主是王永明,他已成年,有權(quán)處份自己的財產(chǎn)。但是他違背了倫理,漠視了親情。竟然對寵愛他、關(guān)懷他、培養(yǎng)他的雙親這般態(tài)度!何況房屋是父母出資購買的,他們有居住權(quán)。再說父母僅生這么一個兒子,兒子也僅有這么一對雙親,面對這么一起特殊的家庭糾紛,法官感到了隱隱的陣痛,父子之情,血溶于水;母子之情,難割難舍,怎么能在法庭上如同冤家仇敵?法槌又怎么能在這雙親與兒子之間敲響?

于是法官對王永明作了人性化的說理和啟發(fā),語重心長地勸說他:你剛踏上社會,父母就你一個兒子,他們辛辛苦苦、任勞任怨,這么的疼愛你,關(guān)心你,培養(yǎng)到你大學畢業(yè),又為你找了一份不錯的工作。你要知恩,知情,知足,

不能為自己的一時沖動,做出使親人痛苦的傻事來?,F(xiàn)在外面做生意那么難做,你能行嗎?

人一旦失去了理智與道德情感,什么勸說也只能是隨風而過,王永明至死也沒有改變自己固執(zhí)與冒險的想法,他說:如果父母能給他5萬元錢,他就把房產(chǎn)過戶給父母。父母對這個倔犟兒子的荒唐要求覺得又氣又好笑。但束手無策,只能暫時答應了兒子的要求。 于是兒子與父母就簽訂了上述協(xié)議。

協(xié)議簽訂后,父親不無感慨地說,兒子,生活的道路上布滿了艱辛與坎坷,如果在新疆發(fā)展不利,你還是回來,家是你溫馨的港灣,父母是你最好的依靠。母親含著眼淚深情地對兒子說,出門要當心,你愿什么時候回家就什么時候回家,我們等著你,我們希望你仍然親親熱熱地叫一聲爸爸媽媽!

可憐天下父母心!

這個另類的故事肯定會引起家長們的議論與深思:教子責任重于山!不怪兒子的無理與無情,只怪父母對兒子愛得太深!我們只能從家庭的教育中探尋根由,家庭教育應該從心開始,從理性開始。一味的寵愛與任從,只會使孩子在走上社會后缺少獨立于生活的能力。社會、學校不能只是考試第一,分數(shù)第一,升學第一。不能只以成績待人,更重要的是為孩子的心靈導航,重要的是教誨他們獨立生活的能力和做人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