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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5日,世界環境日,高郵法院聯合檢察院、高寶邵伯湖漁政支隊開展了一場特殊審判。在不足300平方米的高郵湖碼頭上,這場涉魚案公益訴訟巡回審判活動,吸引了揚州、高郵兩級公檢法和江蘇省高郵邵伯湖漁政監督執法人員以及數名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媒體記者和漁民們參加或旁聽。

由高郵法院院長王剛等組成的七人合議庭,對兩位實施非法捕撈水產品的被告人進行公開庭審。在高寶邵伯湖禁漁期間,兩名被告進行非法電捕魚作業,共非法捕撈黑魚、鱖魚、鯽魚等漁獲物合計55千克。兩位被告的違法行為破壞漁業生態環境,故均被判處拘役兩個月,緩刑四個月。并繳納流放魚苗費用共計8050.80元。

審判長王剛表示,被告人的電捕魚的行為不僅會直接導致魚類喪失繁殖能力,而且會直接導致水體污染,進而直接危害到居民。這起案件雖然是個案,但通過對該案的公開審理和判決,對于宣傳和普及禁漁知識,教育和警示當地居民,會有很大的意義。庭審后,參觀旁聽的漁民表示,“原來電捕魚的后果這么嚴重!回去一定要告訴其他人!”

這是省內首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選擇在碼頭進行公開庭審和宣判,并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媒體記者、漁民參加旁聽,既能夠起到普法的作用,又能夠達到警示的效果,是以實際行動履行保護自然環境的義務。

在庭審活動開始前,由高郵市政法委徐健書記帶隊人大、法檢、漁政相關負責人及人大政協代表委員登船參與放流魚苗活動,現場進行生態修復。當天下午,高郵法院聯合檢察院、漁政總支隊召開了“環境保護日”新聞發布會,三家單位介紹了近年來環境保護的相關做法及下一步工作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