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無錫訊:以為找到了可以走的“后門”,沒想到卻是一個騙局,當徐某發覺時,已被丈夫的朋友騙走了7000多元錢。日前,騙子章某被宜興法院以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千元。

章某是一個無業游民,且有前科,曾因盜竊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零三個月。刑滿釋放后,章某不思量著重新做人,又做起了騙人的勾當。當他得知一個朋友因涉嫌犯罪被公安機關抓獲后,主動找到朋友的妻子徐某,謊稱自己有親戚在公安局,可以幫徐某疏通關系,走走“后門”,讓其丈夫早日釋放。在取得徐某的信任后,他又伙同他人編造請人吃飯、安排活動需要費用為由,先后5次從徐某處騙得人民幣7100元。

宜興法院經審理認為,章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虛構事實的手段,騙取公民人民幣7000余元,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遂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