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漢嫖宿兩幼女 拒不誨罪獲重刑
作者:許驍妍 夏冰倩 發布時間:2009-03-18 瀏覽次數:795
本網無錫訊:日前,無錫南長法院刑庭審理了一起嫖宿幼女的案件,年過半百的被告人張某站在莊嚴的法庭上接受審判,在法庭審理階段,在有力的證據面前,張某卻百般抵賴,拒不承認,不知他在對兩名未滿十四周歲的幼女伸出魔爪時,是否會想到自己已經20多歲的女兒?
2008年10月初,未滿十四周歲的被害人小敏(化名)、小悅(化名)因無心學習與父母產生矛盾,兩人負氣離家出走。嗣后,兩名女孩在小吃攤上認識了擺個體夜宵攤的張某后,開始留宿于被告人張某租住的簡易房內。之后,兩女孩向被告人張某提出以支付每人每次人民幣50元的價格與其發生性關系,張未表示反對。兩天內,被告人張某先后與兩女孩幾次發生性關系。兩名女孩被父母找到后,說出了實情,于是,家長向警方報了案。
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張某嫖宿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其行為已構成嫖宿幼女罪,被告人張某多次嫖宿幼女,且無認罪、悔罪表現,故對其應酌情從重處罰。根據被告人張某的犯罪情節和量刑情節,南長法院最終判處被告人張某有期徒刑八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