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發財撬盜ATM機 因未遂被判刑七年
作者:蔡林 居敏曉 發布時間:2009-03-18 瀏覽次數:760
本網無錫訊:為了實現一夜暴富的夢想,在江陰打工的史某動起了撬盜ATM機的念頭,卻因擔心被人發現而中途逃離,但是他最終沒能逃脫法律的制裁。近日,江陰市人民法院一審審結了這起江陰首例撬盜ATM機案,被告人史某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七年,罰金一萬元。
現年24歲的史某是陜西白水縣人,懷著掘金夢,一年前來到江陰打工,租住在江陰華士鎮。由于只有初中學歷,所以史某到江陰后一直沒有找到一份穩定的工作,眼看著身邊的積蓄漸漸用光,他決定用盜竊的方法來擺脫自己的窘境。
初戰失利,史某并沒有灰心,而是更加堅定了盜竊致富的念頭,于是第二天晚上繼續外出尋找作案目標。當史某途徑江陰市華士鎮華西村江陰市農業銀行華西支行時,見該行正在裝修而認為無人看管,于是決定孤注一擲實施撬盜ATM機。他立刻去購買了鋸條、毛巾等作案工具準備大干一場。史某采用鋸窗柵、撬木板等手段潛入該行自動取款機機房,隨后用毛巾蓋住攝像頭,再采用金屬柄劃操作面板、卸螺絲等手段欲盜竊ATM機內的現金,后因聽到銀行外有講話聲而逃離。
隨后,被告人史某不甘心空手而歸,又在回暫住地的途中,采用鉆窗入室等手段,到一家門面店竊得鋼筋26根(重
案發后,警方很快根據線索將史某抓獲歸案,并查處鋼筋26根,人民幣100元,史某也主動供述了自己第一次盜竊的犯罪事實。據調查,史某想要盜竊的ATM機內當時存有254000元現金,而史某的盜竊行為直接導致該自動取款機的主電源損毀,價值人民幣13240元。
江陰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史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秘密竊取公民財物及金融機構存有人民幣254000元的自動存取款機內錢款,其行為確已構成盜竊罪。鑒于其盜竊金融機構數額特別巨大的錢款時,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屬犯罪未遂,且能主動交代司法機關尚未掌握的同種盜竊罪行,自愿認罪,部分贓款物已追繳,可予以減輕處罰,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