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媒體聚焦“江蘇經驗”
作者:轉載《新華日報》 發布時間:2009-03-09 瀏覽次數:2739
面對金融危機襲來的新形勢,江蘇法院主動服務大局,運用司法職能積極應對。在諸多方面的“江蘇經驗”成為“全國樣本”??
全國媒體聚焦“江蘇經驗”
媒體聚焦: 《法制日報》
報道摘錄:今年元旦前夕,江蘇高院向全省各級法院下發了《關于切實加強涉及民生案件審判工作的意見》的“民生司法”23條,要求把群眾訴求作為加強和改進工作的重點,把群眾滿意作為衡量和評判工作成效的標準,切實把便民、利民、安民和取信于民的司法為民措施貫穿到法院工作各個環節中,努力把司法工作做到群眾的心坎里。
媒體聚焦: 新華社
報道摘錄:江蘇法院日前成立“金融危機司法應對工作領導小組”,以發揮審判職能,研究宏觀經濟環境下企業在司法領域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幫助企業平穩度過“金融海嘯”。
記者從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了解到,近期,由于宏觀經濟的影響,企業借款合同糾紛案件,工資、勞保等勞動爭議案件以及企業破產案件數量均有不同程度攀升。為此,江蘇法院積極出臺措施,開辟20條司法應對綠色通道,并成立了由江蘇省高院院長公丕祥任組長的金融危機應對領導小組。
媒體聚焦: 中央臺新聞頻道
報道摘錄:重整制度是挽救企業、預防破產最為有力的法律制度。在當前宏觀經濟形勢下,江蘇省法院充分發揮破產法有關重整制度的功能,拯救了一批瀕臨倒閉的企業。最近,在總結全省各地企業重整案件審判經驗的基礎上,江蘇省高級法院制定出臺了《關于妥善審理破產案件維護經濟社會穩定若干問題的討論紀要》。省高院院長公丕祥表示,目前,法院審理破產案件要把握兩點:其一,對經營不善且不可逆轉的破產企業,要促其迅速“退出市場”??既維護勞動者權益,又均衡保護各方債權人利益;其二,對經營暫時困難、有拯救希望的破產企業,則要充分利用破產重整、和解等法律手段給其一線生機,助其“起死回生”。《光明日報》刊登一則描述和透析江蘇首例破產企業重整案的通訊,給寄望于企業“過冬”、司法助力的人們一點啟示。 (蘇法軒)
200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