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南京訊:妻子身患癌癥時他不離不棄,妻子病愈后全心支持他出國攻讀博士后,回來他卻認為雙方無共同語言起訴離婚。記者近日從南京秦淮法院了解到,該院2008年以來的300多件離婚案件中,夫妻事業(yè)差距拉大、婆媳矛盾、網絡婚外情以及家庭暴力等成為影響婚姻穩(wěn)定的重要原因。

國攻讀博士 回來就要離婚

2000年,孫佳認識了大她5歲的章杰,兩人是同行,都是單位骨干。三年后,兩人水到渠成,領取了結婚證。不料半年后,孫佳突然患了鼻癌,家庭事業(yè)正是春風得意的兩人一下子陷入困境。孫佳深愛丈夫,不想拖累他,趁兩人還沒有舉行婚禮,孫佳向丈夫提出了離婚。章杰堅決不同意,一如既往地細心照料妻子。天佑好人,孫佳的病治愈了。喜訊接二連三,200610月,孫佳生下了兒子。

一年以后,章杰出國攻讀博士,孫佳十分支持,在章杰攻讀博士期間,孫佳獨自一人帶著幼小的孩子,照顧雙方老人,在工作上便不如從前拼命,孫佳想著自己就做老公的后盾吧。可是,回國的丈夫像變了一個人,堅決要求離婚。章杰在庭審中表示,兩人因經人介紹認識后倉促結婚,彼此了解欠深入,婚后經常因家庭瑣事發(fā)生爭吵,且兩人結合的前提是有共同語言,現在差距越來越遠,無法繼續(xù)生活在一起。

法院認為,原、被告系自由戀愛并結婚,在原告得知被告身患癌癥后,不離不棄,兩人婚姻基礎較好。雖因生活瑣事發(fā)生矛盾,但夫妻感情并未破裂,判決不準離婚。盡管法院考慮到雙方還有感情基礎,但是孫佳處境并不會因為判決而有所好轉,夫妻之間思想意識、身份地位等差距并不因為判決立即改變,如何維系這段婚姻,孫佳仍面臨不小的困難。

法官點評:在這300多件案件中,超過70%的案件,訴狀上都會有一條,性格不和。其實,大多數人結婚時都是成年人,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怎會不懂得分辨這個人是否適合做自己的終身伴侶呢?夫妻間的差異很多是在婚后才逐漸顯現出來,婚后,一些女性把更多精力放在家庭丈夫孩子身上,一心做賢內助,哪知夫妻間學歷、收入、社會地位差距越來越大,思想也越來越難溝通,建議女性要適當發(fā)展自己的事業(yè),這樣才不至于拉大夫妻間的差距。

婆媳關系不諧 兒子難逃干系

2001年,26歲的陳磊與23歲的楊艷相識相戀,5年后,兩人走進婚姻殿堂,婚后生活幸福甜蜜。不久,楊艷懷孕了。就在這時,由于工作需要,陳磊被派往上海工作,他不放心有著身孕的嬌妻,請父母前來同住,方便照顧。陳磊每周末從上海回到南京,與家人團聚。但隨著業(yè)務逐漸繁忙,陳磊回寧的間隔越來越大,楊艷絕大多數時間是和公婆單獨相處。

由于雙方在生活習慣、家庭觀念等方面不盡相同,尤其是缺少了陳磊這個調和劑,矛盾開始逐漸顯現。婆婆要強,以女主人自居。陳磊難得回來,婆婆硬是拉著丈夫聊天到半夜。楊艷對婆婆的不滿不好直接說出來,就等到陳磊回家后一股腦向他傾訴,陳磊起先還安撫老婆,但隨著楊艷對父母的抱怨變成指責,陳磊也開始為父母辯解,說出了父母對楊艷的種種不滿,就這樣,婆媳矛盾逐漸演變成夫妻之間的問題。

楊艷懷孕七八個月時,因為一件小事婆媳發(fā)生爭吵,陳磊多說了老婆幾句,楊艷委屈萬分,連最親密的老公都不幫自己,她含淚跑到秦淮河邊上,要帶著肚里的孩子跳河,楊磊死死拉住,百般勸慰。孩子出生后,因為照顧和教育孩子方面的理念不同,楊艷和婆婆矛盾越積越多,陳磊夾在其中不勝其煩。一次,陳磊因業(yè)務上出了偏差,有可能被辭退。回到家里,本想得到些安慰,不料母親和老婆分別找他吐苦水。陳磊當晚即回上海,不久,向法院提交訴狀,申請離婚。

楊艷在法庭上辯稱,雙方有多年的感情基礎,大部分爭吵都是因為丈夫總是幫著婆婆,夫妻二人并沒有什么大的問題,根本沒到要離婚的地步。秦淮法院經過審理認為,原、被告雙方今后只要以家庭利益為重,發(fā)生矛盾后冷靜處理,夫妻間增進溝通,加強關心,夫妻關系還是能得到改善的。因此,判決不準離婚。

法官點評:婆媳矛盾自古有之,盡管離婚案件中男方可能提出各種理由,但在案件庭審中,大約有30%的案件都提到婆媳矛盾這個問題。在婆媳關系產生裂痕時,作為兒子和丈夫的男人如何處理好自己的角色至關重要,要做雙方的調和劑。簡單的一邊倒,只能讓關系更惡劣。

丈夫網戀出軌 法院判決準離

2007年底,李勇和田芳經過一年多的戀愛后舉行了婚禮,但僅僅一年的時間,原本如膠似漆的新婚夫妻,走上了公堂。李勇家境優(yōu)越,養(yǎng)成了凡事以自我為中心的性格,脾氣十分暴躁。結婚后兩三個月,他的毛病便開始暴露出來。李勇的工作是做業(yè)務,應酬多,經常深更半夜醉醺醺地回來。田芳為了他的身體著想,多次勸他少喝酒,但李勇并不領情,且日漸對老婆心生不滿,發(fā)展到后來,李勇開始夜不歸宿。一個偶然機會,田芳出于好奇,翻看了李勇網上的聊天記錄。發(fā)現他與一個網名叫“寂寞女孩”的網友打得火熱,有些內容不堪入目,還商量了開房地點和時間,從記錄上看,兩人已經多次見過面。李勇還說了很多對老婆進行侮辱的語言,說老婆身材沒她好、皮膚沒她滑,甚至還說到自己準備離婚。

田芳一氣之下搬回娘家居住,在家人和親戚的勸說下,田芳原諒了李勇。事隔不久,李勇故態(tài)復萌,田芳再次發(fā)現李勇與女網友充滿情色的聊天。2008年底,田芳訴至法院,要求離婚。李勇辯解,雙方是經過一年的時間進行相互了解后才作出結婚的決定的,雙方是經過深思熟慮的。他是經常在外喝酒,但這是領導安排的,為了工作。聊天和與網友出去玩是過分了點,但那只是逢場作戲。

法院經過審理認為,夫妻有互相忠實的權利與義務,李勇陷入網戀,發(fā)生了婚外性行為,并且把“寂寞女孩”與田芳進行比較,傷害了田芳的感情,導致了夫妻感情的破裂,原告要求離婚的訴訟請求,符合事實與法律規(guī)定,法院予以準許。

法官點評:婚外情是多年來離婚案件的主要因素,盡管表面上離婚的理由多么冠冕堂皇,背后隱藏的第三者和婚姻當事人的不安分才是離婚的主要原因。近年來,隨著網絡的普及,網絡成為滋生婚外情的新媒介。(文中人物皆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