濱海法院在民商事審判中發現,隨著經濟形勢變化,在通貨膨脹預期下,審判領域反映出中小企業的發展存在三類制約因素。

 

一、主要表現

 

一是工人工資上漲導致勞動爭議增多。通貨膨脹預期下,勞動力成本增加,一些中小企業難以承受,拖欠工人工資、拖欠加班工資現象時有發生,工人往往采取集體訴訟的形式追討工資,既阻礙企業生產經營,又容易形成群體性事件,影響社會穩定。

 

二是銀根緊縮導致民間借貸糾紛增多。銀行在通貨膨脹預期下銀根緊縮,加之降低信貸風險的考慮,對中小企業申請貸款的條件非常嚴格。資金周轉困難的中小企業紛紛向民間尋求資金。而由于民間借貸利息高、還貸周期短的特點,許多中小企業不堪重負,難以及時償還本息,從而引發民間借貸糾紛,使企業陷入訴訟困境。

 

三是資金回籠放緩導致發展后勁不足。通貨膨脹預期下,許多中小企業因競爭需要而盲目擴銷,忽視了大量被客戶拖欠的流動資金能否及時收回,加上自身管理不到位,簽訂銷售合同不合規等因素,使得相當一批中小企業的大量債權散失在外難以及時回收,導致這部分企業資金周轉困難,甚至因資金鏈斷裂而破產倒閉。

 

二、對策建議:

 

一是強化分類服務指導。精心編制聯系服務中小企業任務分解方案,對有發展前景的戰略性新興中小企業重點提供常態服務;對勞動爭議等糾紛多中小企業,從保障企業發展,維護職工合法權益出發,指導簽訂勞動合同,幫助規范內部管理,促進勞資關系和諧;對瀕臨困境的中小企業幫助研究制定法律應對舉措,力爭通過合法途徑盡快擺脫困境。

 

二是加大債權清收力度。開通涉企訴訟綠色通道,對涉企案件堅持“優先接待、優先立案、優先審理、優先執行”,對于中小企業的到期合法債權,窮盡一切方法、窮盡一切措施,加大執行力度,確保企業發展不受影響;進一步加快涉企案件審判、執行節奏,提高涉企訴訟審理執行效率。

 

三是建立誠信擔保體系。在政府部門主導下,建立和完善中小企業信用信息征集、信用評價體系,推進政府部門、金融機構、工商企業間的信用信息共享;引導中小企業加強信用管理,提高誠信意識,建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提高中小企業融資能力,拓寬中小企業融資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