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級法院

貫徹《司法應對措施》有了指導意見

 

    本報訊 記者從昨日省法院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為了將《二十條司法應對措施》更加有效地貫徹到案件審理、訴訟保全、調處糾紛、審判管理等各項具體審判工作中,近日省法院集中制定出臺了《關于妥善審理破產案件、維護經濟社會穩定若干問題的討論紀要》等八個指導意見,以進一步增強司法應對措施的整體性、針對性、操作性、靈活性,切實將省委、省政府“保增長促發展、保穩定促和諧”的重要決策部署落到實處。

據省法院副院長胡道才介紹,2008年,全省法院案件數量爆發式增長,共受理88.2萬件各類案件,同比增長25.9%,其中,涉及企業的案件增幅大大超過普通案件增幅。買賣糾紛、借款糾紛、房地產糾紛均呈大幅度上升趨勢,少數企業出現了不能履行合同、不能發放工資、不能償還到期債務等暫時性困難,極少數企業負責人棄企避債,對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造成一定影響。在當前宏觀經濟形勢下,依法服務“保增長促發展、保穩定促和諧”工作大局,是當前全省各級人民法院的首要任務。

今年1月,省法院專門出臺的《二十條司法應對措施》,及時統一了全省法院應對宏觀經濟形勢變化的指導思想和工作原則。隨后,省法院專門成立了宏觀經濟形勢變化司法應對工作領導小組,院長公丕祥任組長,研究符合法律規定和司法規律的具體應對措施,督促應對措施的貫徹落實。在深入調研基礎上,領導小組提出應當在大要案報送、立案、財產保全、企業破產重整、勞動爭議、知識產權、信用證、人民法院聯系企業活動等八個方面提供具體的指導性意見,分別涉及。(王曉紅)

 

2009、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