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警鐘長鳴促廉政
作者:轉載《人民法院報》 發布時間:2009-03-04 瀏覽次數:2617
江蘇:警鐘長鳴促廉政
作者: 記者 張寬明 通訊員 史曉進
本報南京
活動期間,全省法院每位干警都要撰寫學習心得體會,對自身的廉潔自律、勤政廉政情況認真進行自查自糾。自查自糾的重點是,有無違反最高人民法院“五個嚴禁”規定的行為,要緊密結合自身實際、結合工作實際,逐條對照檢查,抓住風氣正不正,作風實不實,是不是按規矩辦事這三個方面,撰寫警示教育小結。活動期間,江蘇高院將結合明察暗訪、巡視督查等工作,組織檢查。對警示教育專項活動敷衍應付、走過場的,對查擺出的問題不及時整改或整改措施不到位的,一經查實,予以通報批評,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對于檢查中被通報批評或受到處理的部門及個人,一律取消年度評先評優資格。
江蘇高院院長公丕祥要求,通過警示教育專項活動,堅決摒棄“主動查出問題,會影響單位政績”等錯誤認識,在全省法院形成“人人講廉潔、事事講公正”的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