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南京訊:10年前,南京溧水市民王強與前妻離異,兒子被判給女方撫養,王強每月支付一定數額的撫養費。幾年前,前妻改嫁他人,兒子也跟了后爸的姓,王強認為兒子改了姓,就跟自己沒關系了,于是不愿再付撫養費。為此,13歲的兒子將他告上了法院。

王強跟前妻劉芳是在1995年經人介紹相識的,相處一年后,兩人按當地風俗舉辦婚禮,并很快生下兒子小浩。因為婚前缺乏了解,兩人結合后一直過得磕磕絆絆,最終在1999年元月份分道揚鑣,當時法院判決小浩跟隨劉芳生活,王強每月支付撫養費80元。

起初,王強從不拖欠這筆錢。但自從幾年前,他跟劉芳各自建立起新的家庭,他對小浩就小氣起來了。劉芳對前夫一肚子不滿意:小浩越長越大,花銷也不斷增加,每月80元的撫養費本來就不夠用,王強竟然還想拖欠這筆錢!她找到王強,希望他適當增加撫養費。王強不肯,他說:“我跟現在的老婆有兩個孩子,負擔他們就已經很困難,根本沒能力增加小浩的生活費?!辈粌H如此,他還表示,按道理,他不需要再撫養小浩了,“因為他已經有了新爸爸,還改跟了新爸爸的姓,跟親爹沒關系了。”

協商不成。在劉芳的支持下,13歲的小浩將生父王強告上溧水法院,要求他按時支付撫養費,并將撫養費金額由80/月增加到600/月。法官審理此案后認為,即便小浩改名換姓,他跟王強的父子關系也不會發生變化,王強不得以此為由拒付撫養費;另外,近年來生活水平的確不斷提高,小浩要求增加撫養費完全正當??紤]到王強的收入水平不高,法官最終判決他今后每月支付200元撫養費,直至小浩年滿18周歲。(文中當事人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