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南通訊:犯罪后積極退贓,庭審中又自愿認罪的,可獲酌情從輕處罰。226,被告人張建成因犯信用卡詐騙罪被啟東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并處罰金三萬元。

2008925上午,外來務工人員張某與其兄到中國農業銀行啟東市支行營業部辦理、查詢銀行借記卡業務。后張某自己也申辦了個人銀行借記卡1份,并存入該卡2000元,當其至該營業部柜員機上查詢時,發現該柜員機里有他人遺忘的信用卡并處于“繼續服務”狀態。張某遂分六次取出該卡中16500元,然后迅速離開該營業部至該行江海分理處,在該分理處柜員機上取出自己卡中的2000元后外逃。案發后,張某于同年1019日托其兄到啟東市公安局交出詐騙所得16500元;經家人勸說,張某于同年1219日向老家派出所投案自首。

法院認為,被告人張建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將他人遺忘的信用卡在銀行自動柜員機上使用,騙取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觸犯刑律,應當以信用卡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被告人張建成犯罪以后自動投案,并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予以從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