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22015時,豐縣法院執行局、法警隊干警一行四人風塵仆仆的從山東青島趕回,將被執行人出售查封資產中的100余萬元順利追回。

被執行人徐州安達化工建材有限責任公司因擴建生產廠房欠下工程款60余萬元,在生產經營過程中,又造成一職工受傷致殘,應賠償28萬余元,兩案申請執行后,被執行人干脆停產歇業了,法定代表人也跑回了山東青島,執行法官多次傳喚拒不到庭,200811月法院依法查封了被執行人的廠房及相關土地使用權,2009219日下午,執行法官得知被執行人將查封物私自出賣得款400萬元,正在銀行辦理匯款手續,立即決定啟動快速反應機制,執行人員火速趕到銀行,但是匯款手續已于5分鐘前辦理完畢,款項已經匯往山東青島。19日晚6點向院領導匯報情況后,決定由執行局2名干警和法警2人組成行動小組連夜趕赴青島。20日凌晨4點到達青島,執行小組就在車上休息著等待銀行營業,830分執行人員第一個站在銀行柜臺邊,被執行人還沒來的及轉走的100多萬元,在不到18個小時的時間內被成功追回。同時,針對被執行人這種拒不履行義務的行為,決定給予罰款30萬元的處罰。

2008年以來,該院積極探索破解“執行難”的有效途徑,建立健全了“執行快速反應機制”,設置24小時值班電話,執行干警時刻保持緊張機警的精神面貌,并同法警大隊形成聯動,對當事人提供的執行線索盡最快速度、盡最大力量、盡全部措施,有效緩解了執行難問題,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