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工作就是有飯碗,丟工作就等于丟飯碗”,生活中,我們會時常聽到諸如此類的話語。可是,工作對于我們其實并不只是謀生的手段而已。憶及往昔,高考結束后的那一個盛夏,在名目繁多、不計其數的各類大學專業中,我們毅然決然寫下了“法學”的名字,帶著某些崇敬與憧憬。于是,接下來的時間,我們便開始了“十年磨一劍”的追逐夢想的歷程:經歷著思想的洗禮與熏陶,雕塑著身為法律人的品格,付諸于身體力行。人的一生充滿了選擇。選擇了法院,立志成為一名優秀的法官,成為我們夢想的延續。

 

古書《老子》中,就有“安其居,樂其業”的話語。不論是何種職業、工作,最為基本的態度便是“敬”。每一種職業,工人、農民抑或知識分子,賣水果的小商販抑或國家的領導人,唯有把自己的工作當成一份正正經經的“事”來做,才有可能成就所謂的“事業”。梁啟超先生曾經說過:“凡職業沒有不是神圣的,所以凡職業沒有不是可敬的。惟其如此,所以我們對于各種職業,沒有什么分別揀擇”。便是今天我們所說的“選擇我愛的,愛我所選擇的”,對于工作亦是如此。而要把“事”做成一份“事業”。唯一的秘訣便是忠誠、敬業。工作于我們,不只是飯碗,更承載了我們的追求和夢想。所以,世上工作千千萬,完全沒有必要去艷羨他人,更不可“坐這山,望那山”,否則便會一事無成。

 

有人說,法院的工作太苦、太累,壓力也大;更有些人,迫于壓力而走向極端;有人形容法院工作就像是錢鐘書先生筆下的圍城:外面的人想進來,里面的人想出去。可是,我想說的是,不同的工作會有不同的苦、累,會有不同的壓力,然而有苦才有甜,有壓力才有動力。當我們費盡心思,做足工作,費盡唇舌,使原本尖銳的矛盾糾紛得以圓滿化解,當事人從相互敵對到握手言和,此時的我們是不是會感到由衷的欣慰,是不是會油然而生一種職業歸屬感、工作的成就感。不苦、不累,又沒有壓力的工作會存在嗎?不苦、不累 ,又沒有壓力的工作你會有激情嗎?別人覺得不苦、不累,又沒有壓力的工作你是不是也會有同感呢?須知“苦樂全在主觀的心,不在客觀的事”。

 

我們要做的是在我們選擇的工作中做到敬業,在敬業中找尋樂趣。孔子說: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樂之者。人生能從自己職業中領略出趣味,生活才有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