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7300余萬元,涉及30個省市區,由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轄的特大跨國電信詐騙系列案,8月15日在江蘇省蘇州市一審宣判。涉案的129名被告人均被判處刑罰,主犯林志金詐騙金額為人民幣1266.1萬元,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并處罰金10萬元。

  7月18日至8月15日,江蘇省蘇州市吳中區、工業園區、姑蘇區、虎丘區四家法院先后審理了15起共129人參加的特大跨國電信詐騙系列案。

  受害人是如何陷入騙局的?騙子是怎樣得手的?一群“80后”、“90后”青年是怎么走上犯罪道路的?公民如何防止受騙上當?全社會怎樣防范此類詐騙犯罪?8月15日,“驚天騙案”宣判當天,記者專程趕赴蘇州,一窺究竟。

  輕信了一個電話

  正好在公司上班

  千萬元公款被騙

  報案人訴說被騙

  千萬巨款的經過

  這是該系列案件中涉案金額最大的一起案件,也是江蘇省迄今為止單筆被騙案值最大的電信詐騙案。蘇州市吳中區某公司財務經理沙女士被害慘了,說起被騙的經過不寒而栗。

  “2011年11月22日下午3點多鐘,我回到自己家里準備拿點資料,我的手機上接到一個無來電顯示電話,一個男的,自稱是蘇州市公安局的,問我是不是姓沙,我說是的。”沙女士回憶起她被騙的經過,句句在心。

  “你,涉及王強洗錢案,今年9月2日你在南京工行辦了一張卡。”

  “我,沒有的事!”

  “王強,是南京工行的職工,也在建行做過,現在用你的工行卡洗錢216萬元,王強已經在南京被抓了。你有沒有收到南京法院前兩天寄的材料?”

  沙女士說:“沒有收到。”

  “今天下午要開庭了,你下午四點鐘能不能趕到南京參加開庭?”

  “不可能!”

  “你沒有收到材料,也趕不到南京,我幫你把電話轉給南京市公安局彭警官,你自己和彭警官講一下。你不要掛電話,通過內部轉接。”

  當時沙女士一個人在家里,在電話里等了幾分鐘,聽見另一個男的講話:“我是南京市公安局的彭警官,你有沒有在工行辦卡,認不認識王強,有沒有收到法院的材料?”

  “我沒有工行的卡,不認識王強,也沒有收到法院的材料。”

  自稱彭警官的人說:“王強洗錢案,中央比較重視,成立了一個專案小組,我幫你把電話轉到劉義全警官那里,你如實把事情告訴劉警官。”

  自稱是劉義全的警官問:“你是不是涉嫌洗錢案的沙女士?”

  “是的。”

  “工作單位?”

  “蘇州××公司做財務的。”

  “你現在是不是在家?老公是不是叫××名字?是做什么工作的?你和你老公自己也開公司,是不是人力資源公司?是不是法人?家里電話是××?”

  沙女士一一回答稱是。不一會兒,沙女士家里的固定電話響了。

  劉義全,自稱是中央反洗錢專案組的警官,給沙女士一個電話號碼:025844×××××。“你查一下,看是哪個單位的?”

  沙女士用手機打了025114查詢,這個號碼確實是南京市公安局經偵支隊的。

  沙女士這時有點相信對方的身份了,繼續在固定電話上聽公安人員說。

  “你涉嫌參與王強洗錢案,你丈夫的公司、你所在的××公司也可能參與了,王強還分贓給了你21.6萬元,下午四點鐘要在南京開庭了,你今天四點鐘不到的話,涉嫌洗錢,要被逮捕坐牢的。”對方語氣嚴肅。

  “我,沒有參與過洗錢,可以去工行問問有沒有王強這個人。”

  “案件結束之前要保密,可能工行的領導參與了,所以不能去問。公司的領導,也不能問。你的案件比較棘手,你的逮捕令已經在南京法院院長辦公桌上了,我可以幫你向院長去求求情,關鍵是你的個人財產要凍結。你是洗錢案的嫌疑犯,你的資金要凍結,你要如實匯報自己的銀行卡,否則國家安全局金融中心查到了要判刑的。你卡上有多少錢?”

  “建行上有8.3萬元。”

  “你丈夫公司的資金全部要凍結的。將資金轉到國家安全局金融監管中心的監管保證人賬戶上,防止你們逃跑,到案件結束以后,查清楚和你沒有關系,再由國家安全局金融監管中心還給你。

  沙女士到了建行,對方報了賬號、戶名。沙女士先從自己的賬戶里給對方轉賬了83000元,再通過電匯將丈夫公司賬上的19.8萬元也轉了過去。很快,對方打電話說錢已收到了,要求在案件結束之前要保密,不可以告訴任何人,家里人和單位領導都不能講……

  29日上午,沙女士打了025844×××××的電話,對方確實說自己是南京市公安局經偵支隊的,但沒有叫劉義全、葉國華的,并叫沙女士趕快報案。

  沙女士在公司里打了110報警,很快就被警察帶到派出所。

  沙女士自己算了一下,從11月22日至25日,總共被騙了1266.1萬元。”就因為對方說,這件事在結束之前要保密,誰都不可以告訴的,所以我沒有向任何人講過。他們說不然的話,會抓我坐牢,我聽了以后很害怕,所以就聽從他們的指揮,不斷地匯錢過去。他們說,案子結束以后,會把錢全部還給我的。那些賬號上的人我一個都不認識。對方說我們公司領導可能也參與洗錢,叫我不能和領導匯報,所以我也沒有向公司里的領導和同事講過,我轉賬的事情是沒有經過公司領導同意的。只有出納知道我要轉賬,但是我都寫了借據。因為平時我就是負責做貸款,轉賬都比較多,所以出納也沒有懷疑過。我聽信騙子的假話,上當受騙了……“

  沙女士的行為觸犯了挪用資金罪,前不久被吳中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八年。

  專人寫騙局劇本

  運用高科技手段

  掌握準確的信息

  主犯林志金交代

  狡猾復雜的騙術

  “身為財務經理、專職負責資金流轉的人,怎么會輕易受騙上當?”采訪中,好多局外人說不可理解。

  剛開始,有人甚至懷疑:“會不會是里應外合造成的假象?”

  聽完主犯林志金庭審中的交代,人們大徹大悟:“騙子的手段太狡猾了!”

  “每個人的手上都有一套培訓教材,是請專人編的劇本,里面有各種角色,有明確的分工。”主犯林志金供述了完整的運轉流程。

  “內部分為一線、二線、三線,分別扮演不同的角色。一線大多冒充法院工作人員,在與被害人電話聯系過程中,以幫助查詢傳票為由,獲取姓名和身份證號碼等信息,假裝查詢并稱被害人名下信用卡涉嫌透支,后以幫忙報警為由將電話轉至二線。二線冒充公安機關工作人員,假裝核實情況獲取被害人賬戶及存款信息,謊稱被害人名下賬戶涉嫌洗錢犯罪,讓被害人配合調查,誘導被害人與冒充檢察院工作人員的'三線'通話,進而騙得被害人錢財……”

  有的“臺詞”咄咄逼人:“你現在是否有清楚這個案件給你帶來的嚴重性了,我再簡單的和你說一下整個案情的狀況:我國是個法治社會,我們執法人員辦案都以證據來說話,目前我局所掌握的證據顯示:賬戶登記在你名下,嚴重的是它還非法洗錢216萬元以及從事海外毒品交易……銀行洗錢主案犯供認你本人有涉案,并分得21.6萬元以及從事海外毒品交易……有17張匯款單,鐵一般的人證物證都指向你。”

  有的“臺詞”軟硬兼施:“當然,你本人的口供我們也會做采納,也不排除你真的是個人資料遭外泄,被違法分子非法利用。所以,在證據還沒有完全確鑿的情況下,我們警方將會把你暫定為涉案嫌疑人,要接受我們的司法調查,你是否清楚?同時,這個案件被黨中央列為專案直接交由南京公安局全權做調查,因為是專案,我想你也很清楚,意思就是說:這個案件除了專案小組的人員有權力來偵辦之外,其他任何執法部門,包括你當地的公安派出所都是沒權插手調查的,你是否明白?同時,在專案的性質下檢察官還在秘密偵辦,就是為了保護你們當事人的權益,避免我們調查動作過大,會讓違法分子聽到風聲毀滅證據,進而嫁禍一些無辜民眾,所以,檢察官希望你們這些涉案嫌疑人在身份沒有理清楚之前,不要把案情告知給任何無關的第三者,嗯,現在我要重新核對一下你名下的賬戶……

  運用高科技手段,是電信詐騙的基礎設施。據林志金交代,”每個窩點還有個重要的角色,就是工程師。他們不參與后期的電話詐騙流程,卻是整個詐騙活動的基礎。每天早上上班,他們就上線聯系好的平臺商,向大陸地區不特定人群發送語音包,釣魚上鉤。比如,'您有傳票在法院,請及時查詢,否則法院將對你強制執行。'一旦對方意圖查詢傳票內容,就進入真正的詐騙流程。隨后,電話將被自動轉接給一線話務員。“

  “為了增加信任度,主動要求對方通過114查詢來電顯示號碼的所屬單位。其實,這些電話號碼都已用專門的軟件進行處理,來電顯示的與有關公安部門的電話完全一致。這就大大增加了接電話人的信任度。”

  “114是查號臺,不是你開的也不是我開的,是國家政府創辦的,它還會騙你是不是?”“你見過哪個違法分子可以用公安局總機撥打電話進行詐騙的?我想你自己家的電話也不能讓陌生人隨意撥打吧!”騙子的這些話,有些會讓你深信不疑。

  掌握大量準確的個人信息,是實施整個詐騙活動的前提。林志金交代,在電話中,他們會非常準確地報出受害人的姓名、身份證號等個人信息,給對方一個措手不及。

  再完美的詐騙流程,也需要熟練的操作工來完成。林志金供述,新人進入窩點后,必須經過10天左右的培訓,培訓的內容就是背誦劇本臺詞。上崗之后也有明確的考核要求,如接電話一直不成功的、轉接無效電話的、每天完成不了接電話任務的……都有明確的懲罰措施。

  每個窩點,都有著嚴格的培訓制度和管理規定。據林志金交代,幾點起床、幾點上班、幾點活動,都有著明確的規定,任何人不準離開別墅,下班之后只準回到自己的房間,不準去其他人房間,私下里除了工作不準交談其他事情。如果違反規定,會有相應的懲罰措施,如扣工資、罰抄培訓教材,甚至遭到毆打等。在嚴格管理的同時,管理人員也不忘通過高薪、免費旅游等誘餌,誘騙新進人員死心塌地地跟隨他們實施詐騙活動。

  待業出國領高薪

  愛玩出國去旅游

  拼搏選錯了方向

  年輕被告人多是

  這樣誤入歧途的

  “年紀輕輕的,真可惜啊!”8月15日,在休庭時,不少旁聽人員為被判刑的一群青年人惋惜。

  1980年出生的萬孝瓊高中學歷,2010年就加入詐騙組織,待過幾個“公司”,算是大姐級的。有家庭、有孩子的她,不堪回首。

  “大家都說出國打工能夠賺大錢,我想這也許是改變自己命運的好機會。”萬孝瓊交代,輕松而又高薪的工作是將她拉入犯罪組織的最大動因。

  高中畢業后,萬孝瓊一直在湖南打工,做著在她看來“毫無前途,也沒有面子”的工作,后來就干脆待業在家了。2010年7月,萬孝瓊在網上結識了網友“豆豆”,后來成為加入犯罪組織的介紹人。當豆豆說起“工作輕松,底薪五千,還有提成……”時,萬孝瓊沒有過多的猶豫。

  入伙后,萬孝瓊先后在四個所謂的“公司”工作過,由于“資質平平”,她一直都做一線話務員。

  “我們也是在拼搏,不過選錯了方向……”在供述中,萬孝瓊對自己一念之差誤入歧途表示了悔意。尤其是在介紹弟弟入伙這件事上,萬孝瓊后悔莫及。

  萬孝瓊的弟弟初中沒有讀完就輟學了,去深圳打工幾年后,就投靠姐姐。看到弟弟整天在社會上“瞎混”,萬孝瓊覺得自己應該幫他找份工作。但是,對于是否介紹弟弟加入電話詐騙“公司”,萬孝瓊感覺心里沒底,好久都沒有下定決心。

  “你在家也沒事做,要不和我去國外打工,就是打打電話,一個月5000塊工資。”2011年5月的一天,出于幫助弟弟的責任感,萬孝瓊開始動員弟弟入伙。

  2011年11月初,姐弟倆在“公司”的安排下,由香港轉機抵達印度尼西亞的雅加達。

  到了印度尼西亞雅加達,姐弟兩人都被分到了林志金所在的窩點,合伙參與了詐騙沙某的犯罪活動,在8月15日的宣判中,姐弟兩人分別被判處十年和十年零六個月有期徒刑。

  該案的承辦法官告訴記者,家人之間、親戚之間、老鄉之間的口口相傳,是犯罪團伙招募人員的重要途徑。據了解,在這個系列案中被告人數最多的龔素蓉等29名被告人詐騙一案中,有2對是親姐妹,1對是親姐弟,1對是連襟關系,還有7名被告人是有血緣關系的一家人。

  她,一頭秀發披肩,原先在一個模特公司上班。8月15日,這個叫小雨的“90后”女孩,卻被押上了審判臺。

  轉變,發生在2012年初的一天。在一家酒吧,小雨結識了廣西人阿文,兩人因為話語投機而互留QQ號。

  “你在哪兒上班?”在之后的一次QQ聊天中,阿文似乎“很隨意”地問起小雨的工作狀況。

  “我在廈門一家模特公司上班。”

  “工資怎么樣,高不高,工作累不累?”阿文的關心讓小雨感動了一把。

  “工資一般,但是很辛苦,很累。”說起這份讓自己糾結的工作,小雨還是感慨地吐露真言。

  “我在泰國做網絡行業。”在隨后的聊天中,阿文不經意地透露出自己在國外工作,告訴小雨泰國非常漂亮,很好玩。“想不想出國玩?”

  “當然想啊,就是沒有機會。”小雨脫口而出。

  “我這段時間要去泰國,你想不想去?”幾天之后,小雨接到了阿文的電話。

  “我怎么去?我在泰國人生地不熟的。”畢竟是初識,小雨還是有些警覺。

  “你可以來我們公司上班,工作就是打打電話。”

  “底薪呢?”一直對目前這份工作薪酬不是很滿意的小雨下意識地問道。

  “底薪五千,還有提成拿,包吃包住。出去的手續我來辦,所有費用都是我來負擔。”阿文看起來很是慷慨。

  “待遇這么好,難怪有這么多人都希望出國打工。”看到的阿文斯斯文文的樣子,怎么看都不像是騙子,小雨徹底被打動了,痛快地答應了阿文的邀請,并把相關證件交給了阿文。

  在機場登記時,阿文又問起小雨是否有5000元現金,說是泰國海關要查,確認他們是去游玩,而不是非法打工。這讓小雨對于阿文的話更是深信不疑。

  大多數青年人就是這樣被騙子騙去當騙子的。

  一旦到了窩點,知道是所謂的話務員工作其實是詐騙活動,這些人為何不馬上離開呢?好多人都感到疑惑。

  “一到別墅,等候在那里的管理人員就收走了身份證、護照等證件。”據被告人供述,他們到達“窩點”后,不僅被收走所有證件,而且還被嚴格限制行動,一旦違反作息制度,就將面臨嚴厲的處罰。

  據了解,境外的這些電信詐騙窩點大都在郊區,十分隱蔽,有院落、有圍墻,白天晚上大門緊閉。對于那些被誘騙參與的人來說,在異國他鄉,沒有證件,沒有費用,想要逃出去并不是很容易的事兒。

  “還有一些人壓根就沒有想到要逃離,而是下意識地接受了這份工作”。承辦此系列案的姜法官告訴記者,被招募的大多數話務員都出身農村,學歷較低,以前在老家要么無業,要么所從事的職業處在社會最底層,而詐騙團伙提供了高薪,促使部分被告人不僅自己愿意加入詐騙團伙,還勸說親友一起加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