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道,江西省瑞昌市某小學班主任陶老師性侵多名女生,并致部分女生染性病后,家長找到市政府。分管教育的副市長蔣賢智對幾名家長說:“如果是我的孩子遇到了這樣的事情,我就不聲不響帶她到一個沒有人認識的地方去治病,不會向政府要一分錢。”

 

小學女生遭遇班主任性侵,不僅給其生理和心理上帶來了難以愈合的創傷,也給其家庭幸福蒙上了陰影,尤其是對其家長而言,他們所要承受的痛苦和壓力可想而知。如果這番話僅是出于普通人之口,那也是站著說話不腰疼,非但沒有任何同情之意,反而有幸災樂禍之嫌,無異于在受害者的傷口上撒把鹽,更何況是具有公職身份的副市長呢?這首先表明其觀念落后,仍認為涉及性的問題難以啟齒,哪怕是受害者,最好也是忍氣吞聲,選擇“不聲不響”。

 

的確,小學女生遭受性侵甚至染上性病的事實是不宜公開的,但這不應是基于封建落后的舊觀念,而應是出于法律對受害者隱私的保護,且這與受害者向公權力機構尋求救濟的行為并不相悖。更何況,對此類惡性刑事案件諱莫如深,那只會讓犯罪分子減輕乃至逃脫應受的制裁。

 

從其職能來看,作為分管教育的市領導,且不論教師性侵學生案件的發生是否存在著監管的漏洞或瀆職,首先就必須擔當起道義上的責任,應當更加謙卑、虔誠地做好善后工作。包括及時回應家長們的訴求,協助公安查處犯罪分子,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依法督促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將受害女生們的民事賠償落實到位,并要舉一反三,防止此類事件的再次發生,等等,這都是其分內之事。

 

平心而論,沒有人愿意自己的合法權益遭到侵害,但這畢竟太過于理想化。法諺云,遲來的正義非正義。最可怕的事情也許并非自身權益遭到侵害,最可怕的是當自身權益遭到侵害卻無法得到及時、有效和公平的救濟??梢哉f,副市長的這種冷冰冰的回復直接折射出其法制意識、責任意識和服務意識的缺失,必然會對受害者造成二次傷害,且其傷害程度并不亞于性侵事件本身,還會造成政府公信的流失。

 

這再次表明,在網絡時代,官員的任何不當言行,哪怕是一次微笑、一次吹牛,都可能引發極其惡劣的社會反響。這也提醒各級政府和官員,無論何時何地,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絕不能丟,不僅要體現在口頭上,更要落實到行動中,必須始終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