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無錫訊:日前,一起兩村民間的借款糾紛,在宜興法院“協助執行員”的大力協助下,得以圓滿執結。

宜興市官林鎮鈕家村村民陳某,前幾年為了養魚,欠債購買了同村村民蔣某近萬元的魚飼料,由于陳某對魚塘管理不善,錢沒賺著反欠下一身債務。蔣某上門討要無著,便于2006年訴至法院,法院依法作出判決,并進入執行程序。

在執行過程中,執行法官了解到陳某的經濟狀況不好,靠在外做小工維持家庭生活,履行能力較差。經做工作,雙方當事人達成執行和解協議,約定分期至200812月底前還清欠款,但陳某未能全部兌現。今年春節前后,執行法官多次上門,未見陳某。為此,執行法官來到當事人所在的村委,要求兼法院協助執行員的村委會左建平書記協助執行此案,左書記非常配合,充分認識到村民間打了官司若得不到及時執行,不利于村民間的和睦相處,更不利于維護司法權威,便及時安排村委會工作人員,利用晚上時間上門找被執行人陳某的家屬做工作,讓其積極履行義務。同時,考慮到陳某的實際困難,左書記又親自出面做申請方蔣某的工作,使其適當作出讓步。在此基礎上,村委會又拿出一部分資金先借給陳某用于償還債務,再由陳某逐年歸還村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