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用新標準首判盜竊案
作者:馬超 耿莉 發布時間:2013-08-09 瀏覽次數:1134
本報蘇州(江蘇)8月8日電 今天上午,江蘇省蘇州市姑蘇區人民法院對一起盜竊案件公開開庭審理并當庭宣判。據悉,這是江蘇省辦理盜竊刑事案件入罪及量刑具體數額新標準出臺后,蘇州首次適用該標準對盜竊案件作出的一審判決。
2013年4月期間,被告人孟某伙同他人撬盜電動車6次,所盜竊車輛經鑒定價值12490元。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孟某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秘密竊取他人財物,盜竊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遂判處孟某有期徒刑1年,并處罰金5000元。
據該案承辦法官介紹,該案如果按照1998年標準,其金額達到巨大,量刑為3年以上10年以下;而按照最新標準,金額僅達到數額較大,量刑只能是3年以下。法官認為,在經濟社會發展、人民物質生活水平提高的前提下,新標準是法律與時俱進的必然結果,更好地詮釋了“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