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6日下午,泗洪法院的法官到洪澤湖監獄開庭,審理程某某故意傷害一案。100余名服刑人員旁聽此案,收到了較好的法制教育效果。

 

泗洪法院法官表示,庭審地點設在監獄,有利于組織在押人員到庭旁聽和管教,有效促進在押人員積極改造,遵紀守法,更能達到審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普法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