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書籍一直都是枯燥的,許多晦澀的專業術語讓人望而生畏。而《尋找法律的印跡》這本書,它擺脫了法律書籍說理加判例的體例,從法律的起源和發展說起,結合事件和案例發生地的歷史、地理等人文特色,以講故事的方式闡述了法律史上經典的,有標志性的事例,立意新穎、生動感人。與晦澀的大部頭相比,這本書語言生動且淺顯,讓人眼前一亮,有一種想讀下去的沖動。

 

《尋找法律的印跡》沒有贅述、沒有陳詞濫調、也沒有讓人望而生畏的訓教,薄薄的書頁中是滿滿的積淀、是厚厚的寬和、是沉沉的思索、還有對關于捍衛權利,正義公平,法律的人文關懷的探討。整本書共分為六章,前五章以法律的起源和發展為主線,按照地理概念分別講述了”地中海沿岸-法律的足印”,”古羅馬廢墟-法律的沉埋”,”英格蘭原野-法學的重生”,”西歐風云-法律的蒙塵”和”新大陸陽光-法治的成長”。第六章從整個法律發展史的角度講述了一些佚文趣事。法律是什么?這是本書作者一直在追問的問題。他循著法律的印跡,開始了一次偉大的精神之旅:通過尼羅河俾格米人對于自己發現的食物香蕉的一種先占觀念,證實了人類法律最原始的足跡---”權利”的足跡;通過古希臘神話中雅典娜基于人性的審判,宣示了古希臘人天然的神學情懷和宗教感受;通過手持天平利劍、蒙眼閉目的正義女神,宣示了古羅馬人對法律”成熟穩重”、”公平正義”的期求;通過貝卡利亞對”罪行法定”、”罪刑相適應”、”懲罰人道化”的論述,折射出了這位天才悲天憫人的人道主義光芒和哲學的激情;通過讓英王約翰低下尊貴頭顱的《大憲章》和服從法官判決、依法賠償平民的德王威廉一世以及現代的夏威夷椰子的民告官案宣示了公民自由和權利的至高無上;通過轟動全球的紐倫堡納粹戰犯大審判,驗證了”惡法非法”、實在法低于自然法所傳達的社會正義觀念;通過洛杉磯警察毆打黑人事件和人權斗士馬丁•路德的”我有一個夢”,宣示了”不分種族的正義和友愛”;通過美國”米蘭達規則”和震驚全球的辛普森案宣示了公民擁有不自我歸罪的權利、疑罪從無以及個案公正與社會秩序之間的價值沖突、選擇;等等。

 

權利”是一切法律里面最基本的要素,更是現代一起法律與法學的基礎。自尼羅河畔非洲黑人高聲叫嚷”只有俾格米人才有權利從這里摘香蕉”那刻時,權利的觀念,早在人類處于原始社會的時候就已形成。便已印證早在人類還處于原始社會時,”權利”的觀念已深深地扎根于人類的腦海中。從古至今的西方公民更堅信著”天賦人權”為亙古不變的真理,并用于為自己的權利而斗爭,無論書中講述的讓英王低下尊貴頭顱的《大憲章》還是現代的夏威夷椰子的民告官案都宣示了公民權利的至高無上。一位貧民磨坊主起訴德王威廉一世并最終獲得勝訴彰顯了西方法治精華。波茨坦市民的列隊游行,正是用和平的方式,去捍衛這個國家的法律正義。公民權利需要并值得我們為其而斗爭,更是一個國家實現法治的必經之路。書中贊美了西方敢于為權利斗爭的事跡,字里行間告訴大眾為權利而斗爭是法的生命 ,是法律得以發展的重要推動力,同時,主張權利,維護權利,不依法進行必要斗爭,更是無法實現的,近年來,中國民眾的維權意識日漸覺醒,也通過各種方式來爭取自己的權利。

 

書中記述了假如一個北美的印第安人在雪地上看到一只帶箭的小鹿,他不會把它扛回家據為己有,而是會守候在原地幾小時甚至幾天,直到真正的獵人到來,平等的分享他應得的一塊鹿肉。澳洲土著居民如果覺得某一部落表演的歌舞、面具、頭飾很好看,而他們又想模仿的話,就會給該部落送去幾十頭豬和一大批谷果,請求該部落允許他們表演那些歌舞。這種最原始、最樸素的尊重他人權利的觀念,其實就是現代”物權”、”知識產權”的起源。

 

相比其他部門法而言,經濟領域的法律更新較快,這是由社會經濟不斷發展的要求決定的。然而,無論法律如何更新,商事領域自古以來”平等、自由、價值”等最基本的法則是延綿不斷的。本書在講述人類迄今為止發現的世界上最早的成文法典《漢謨拉比法典》時就介紹了其豐富的內容。在這部法典里,商法占了很大的比例,一切關于銷售、租賃、易貨、貸款、抵押的交易按規定都要簽訂合同。從法典里可以看到,世界史上最早的”勞工法”也開始出現,無論以何種形式雇工,工資都由法律規定,雇主不能少給一個錢。除此之外,法典對婚姻法、財產法、家庭法、犯罪法也都有涉及,此處不贅。3700多年前的法典已將經濟合同法制化,契約精神早已深入人心,以致我們今天的經濟活動中仍然大量的使用著合同,古代文明留給我們的不只是景仰和考證,也是實實在在的實現物質財富增長的手段。另外一個特別令我驚嘆的是”勞工法”在這部法典中的出現。眾所周知,我們國家近年來越來越注重對勞動者權益的保護,有關的法律法規相繼出臺,原來,歷史早就給我們作了注解。”工資由法律規定”既是對勞動關系最直白的描述,也是最關鍵的規定,直到今天它仍然是勞資雙方最為關注的問題,也是最容易產生糾紛的環節。

 

西方經典法律故事告訴了我們法律源于生活,法律作為一種生活實踐,法律的生命即是生活經驗,真實的法律問題需要用真實的生活素材來說理,而非抄來的,道聽途說的,及空話套話來說教。在中西方法律對比之時,回望中國法治進程,一直以來,對于法律人們都是敬而遠之,望而生畏,往往在很多的時候,人們將法律看做了一個嚴肅的而且難以觸及的高峰,在現實的生活中,人民往往會把法律本身當作是正義的化身,如此,法律就成為了一個頂禮膜拜的象征性物品,而失去了它應有的價值和作用。在這樣的社會形態中,法律不再是”以人的生活”為終極關懷,而恰恰相反,人成為了法律的附庸。所以在這樣的情況之下,作者借助幾個易懂的小故事用他的思維為我們詮釋了法律的人性關懷,闡述了其認為的在法律中應該蘊含的”人本主義”思想。作者從人出發,關注人的情感,認為法律之內,應有天理人情在,看到了人文關懷在法律的發展以及不斷完善中的重要的作用,看到了人性作為法律的終極關懷的重要地位。在作者眼中,法律的人性化是走向法治的基石,法律只有處處以人為本,以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為出發點,尊重人,關心人,才能真正發揮其定紛止爭的功能,處理好各方利益間的沖突,才能真正實現法律的價值與目的。

 

這本書在中西對比時,指出了目前中國法治進程中的不足之處,更通過西方的法律經典為我國提供了可借鑒之處,法治的實現是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而中國在經歷了整整一個世紀漫長而痛苦的摸索之后,終于歷史性的站到了一個法治時代的大門口,在前進的過程中,懂得不時地抬起頭來,仰望一下星空,便會發現,為權利斗爭,公平正義,人文性關懷的法學思想,是怎樣恒久地照耀著人類歷史的過去,同樣,會怎樣恒久地照亮--我們這個偉大民族的將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