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隨著社會的進步,人們受教育程度的普遍提高,性別差異的偏見越來越小,女性人才在社會各行各業中發揮著不可或缺的作用。尤其是隨著近年來持續不減的“公考熱”,女性在公務員中的比例不斷擴大,這種現象在檢法系統更為顯見。女性以其勤奮踏實的態度、執著堅韌的認真以及平易近人的真誠在審理案件中總是占據著得天獨厚的優勢。一些近年來頻頻出現的全國模范女法官、全國優秀女法官,更是讓我們刮目相看。但是,在看到成績和光鮮的同時,我們卻不能忽略這樣一個群體的存在:他們身處承擔著全國百分之八十案件的基層法院,她們只身一人背井離鄉,她們就是基層法院中的外地女法官。筆者希望結合自己基層法院的工作實際,做一份詳細的問卷調查,了解外地女法官的生活現狀,探尋外地女法官的心酸,展現外地女法官的所期望的職業期待。因為,女性本身需要呵護,外地女法官的工作現狀和職業對待值得我們去關注。

 

一、            現實之痛:基層外地女法官的生活現狀

 

2000年起,為了更大范圍的吸引人才,緩解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各個基層法院都逐步放開了招考限制,以更為廣闊的胸襟吸納全國優秀才俊的到來。以筆者所在的基層法院為例,自2003年招考政策放開以來,十年內,本院共招收來自全國各地的人才40個,其中外地人有20個,占總數的50,外地女法官有10人,占總數的25。這些女法官年輕有學識,她們大多數在校成績優秀,出身名校,有的甚至更是全國一流學校的碩士研究生。因為一畢業就考上了令眾人羨慕和向往并有 “鐵飯碗”之稱的公務員職位,他們身上載滿了太多的希望和榮譽。但是,如魚取水,冷暖自知,基層法院生活中的失落與心酸與也許只有這些女法官自己心里最清楚。

 

(一)機械枯燥的生活

 

大多數基層外地女法官過著“兩點一線“式的生活(法院—宿舍),他們的生活枯燥而機械。由于大部分人剛剛畢業暫未結婚,他們被統一安排住到法院宿舍里。下班以后,他們約定去食堂吃飯,或者三三兩兩吃小飯店。吃完飯后,回宿舍看書、上網、或者逛超市、給家人打電話”是她們每天都在重復的生活。除此之外,她們實在不知道該去干些什么。

 

(二)背井離鄉的疼痛

 

“每逢佳節倍思親”“如果再給我一次選擇的機會,我一定會待在父母身邊”大多數基層外地女法官似乎對曾經的選擇表露出了失望。畢竟一名女性只身一人在外打拼的滋味他們現在才體會到。雖然國家出臺了越來越寬松的就業政策,但是就業率似乎并未因此提高。作為全國名校畢業的高材生,她們身上似乎有著比別人更與生俱來的自尊心和榮辱感。只是為了一份得之不易的體面的工作機會,她們不得不放棄家庭的溫暖、親情的呵護,遠離家鄉獨自打拼。孤單和寂寞常常伴隨著她們,還有隨著年齡越來越大才隨之而來的對無法照顧父母的自責和愧疚。

 

基層外地女法官不得不面對的另一個問題就是婚姻問題。很多女法官為了工作面臨著異地戀或者兩地分居問題,為了工作她們不得不在兩地往返,感情的維系本來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在工作和生活的雙重打擊之下,其中的艱辛可想而知。

 

此外,還有很多外地女法官在擇偶問題上受到了限制。以筆者所在的基層法院為例,大部分女法官都是名校研究生畢業,工作穩定,品行端正。但是由于筆者所在的法院是一個只擁有三十萬人口的縣級市,大部分男生都是本科畢業回到家鄉后早早地就被父母安排相親,結婚年齡普遍提前。女法官身上的名校研究生畢業背景、穩定的工作并沒有成為她們成功的資本,反而因為年齡的差異、高高在上的學歷、外地人的背景而大打折扣。

 

(三)孤單無助的失落

 

由于語言不通,交流受阻以及對外地人的排擠,外地女法官的社交圈子特別小,能和她們掏心窩說知心話、能在孤獨無助的時候伸出援助之手的也許僅僅限于幾個一起住宿的朋友。但是這在一個以“人情社會”“有人好辦事”著稱的中國社會來說,是顯然不夠的。所以她們常常“自討苦吃”:“我能做的事情就自己做,不好意思去麻煩別人”,“沒有歸屬感,沒有安全感,感到自己特別渺小,有的時候感覺絕望和無助。”代表了大多數外地女法官的心聲。

 

(四)理想與現實的反差

 

曾幾何時,畢業以后考入法院做一名年輕的女法官是她們多么堅定的夢想。但是工作以后,社會的復雜、工作的煩惱、人情的世故讓理想與現實產生了巨大的反差。筆者所在的基層法院位于蘇南某縣級市,人口較少,經濟發達,熟人社會和面子效應經常左右法官裁判。很多時候,有的案子剛到法院還沒分到法官手中,各種招呼就已經撲面而來,各種命令就已經鋪天蓋地。嚴格依照法律規則進行審判還是向招呼和命令妥協,讓很多法官覺得為難。社會遠比學校中想象的復雜。除了辛勤工作,人際關系的維系似乎更讓人費心。

 

二、            原因探析:基層外地女法官背負的多重壓力

 

壓力的外在表現往往是一個人情緒狀態等方面的綜合反映,任何行業的人都存在心理壓力問題,只不過壓力的內容和性質不一樣,各有自己的獨特性。法官在工作中擔任居中裁判、調解、傾聽、法律解釋等多項角色,多樣化的工作角色和諸多的監督措施等因素,使法官職業壓力更具有復雜性和多樣性。雖然這些壓力在其他法官身上也有所體現,并不是基層異地女法官所特有,但是可以說,這些壓力對于基層異地女法官來說,影響更重。

 

(一)繁重的工作壓力讓外地女法官飽受責難

 

人民法院審理的案件,絕大部分是當事人之間的矛盾不能自我調和的產物。當事人大多把希望寄托于法官的明察秋毫和快審快執。但是,在目前司法公信力不夠高和當事人法律知識欠缺的情況下,即使案件的審理從程序到實體都沒有任何瑕疵,一旦審判結果與其自身預期不一致,即僅憑主觀臆斷或者猜測,認為其訴訟中的一切不利均是由于對方給予了法官好處,進而在惱羞成怒的情況下遷怒法官,或者信訪不信法,反復纏訴鬧訪。法官被投訴或涉及信訪的,往往要接受調查、質詢,并要求寫出書面情況報告,還要對信訪、投訴人耐心做好解釋、說服工作,牽制了法官的部分工作精力。以筆者所在的基層法院為例,2012年全年共辦理案件6638件。而一線審判的法官共37名,這些案件分攤到每一個人,也就意味著每一位法官一年要辦理件180件案件,更意味著他們中的很多人不得不放棄自己原本應該享有的休息時間。此外,很多一線法官一方面面臨在法定的審限內結案率、一審服判息訴率、調解率等審判績效的考核,另一方面,大量的非審判性事物又牽扯大量精力、例如法院每年的宣傳信息、學術論文、重點課題、很有很多的政治學習、黨政會議等,法官的自身壓力不言而喻。而對于這些基層外地女法官來說,她們為此付出的不僅僅是努力和時間。

 

由于大多數外地女法官學歷較高,并且受過系統專業的培訓,因此,他們一被招考到法院,就被寄載了過多的期望。于是,她們剛剛畢業,就被分配到審判一線。但是,理論與實踐畢竟有差異,她們受到了來自多方面的批評。一部分是來自院領導的,僅僅因為自己的高學歷和工作的成績存在反差,她們常常受到責罵;另一部分批評是來自當事人和律師的,由于語言不通,她們常常聽不懂當事人的講話;由于習俗差異,她們常常不理解當事人的做法。所以有些當事人總是給他們找茬,有些律師總是不配合她們的工作,現實總讓她們感到難堪。

 

(二)強烈的心理壓力讓外地女法官身心疲憊

 

當前,法院面臨的工作量和工作壓力大大增加,應該說,當前法官的主流心態還是積極的,多數法官一直堅信法律是正義的化身,支撐法官群體默默為依法治國、為審判事業而辛勤工作。盡管如此,不少法官都程度不同地存在一些負面心理。 74.1%的干警認為工作中最大的壓力在于各項績效考評制度,超過半數以上的干警認為自己的所受的壓力程度已經超過80%以上,壓抑、焦慮、擔憂、不安已經成為心理壓力的常態表現。84.5%的干警認為當一名法官最缺乏的是社會的認同和理解,他們認為公眾對法官職業存在很大的誤解,其中最主要存在于對審判公正性的誤解,使得一些法官成了心理上的弱勢群體。

 

對于基層法院的女法官來說,法官職業的莊重與威嚴讓她們常常以“鐵面”示人,工作中的她們不得不收斂起內心的柔軟、細膩,不得不收理起壓力下的疼痛、酸楚。由于工作任務繁重,休息時間相對較少,再加上生活步調的單一,缺乏傾訴對象,大多數外地女法官都患上了各種各樣的“職業病”:

 

一是焦慮心理。法官職業的高危化使得越來越多的法官不想在審判一線工作。在此次調查中顯示,有30%的女法官經常因為手中的某個案件而久久不能入睡。疲勞或壓抑心理癥狀使得不少法官感覺工作壓力過大,工作頻率過快,工作要求過高,在審理案件過程中因擔心出現差錯而時時如履薄冰,法官們常常處于一種“案未結、心難安、情難穩”的壓抑狀態。正是因為工作壓力太大,她們常常將工作和生活分不開,加班加點已經成為了工作常態。工作上效率不高,導致了生活質量也不高,原本可以通過工作之外的放松得到的壓力排泄又再次被帶進了工作中。如此下去,形成了“壓力—壓力”之間的惡性循環。有的甚至年紀輕輕就患上了失眠、抑郁等病癥。

 

二是厭戰心理。幾乎所有法官都想到綜合部門工作而不想到一線辦案。繁重的工作壓力讓大多數女法官身心疲憊,無力應付,她們中的大部分人都寄希望于調入一些工作量小、不用直接面對當事人,或者案件相對較少、相對辦案強度不大的部門。即使辦案,往往只想辦簡單的案子不想辦復雜的案子。

 

三是失衡心理。在法院,付出與回報嚴重倒掛是造成法官失衡心理的主要因素。工作壓力大,職位調整機會少,與黨政機關干部比,多數法官難有成就感。 

此外,雖然升職壓力往往被多次提在男法官身上。但是對于女法官來說,升職的前景更讓人擔憂,尤其是對于外地的女法官來說。他們沒有背景、沒有貴人提攜、全靠自己辛苦打拼。她們所要負擔的不僅是工作的出色完成,還有融入社會、擴展人脈的“圓滑”。但是很多外地女法官對于升職并沒抱任何希望,因為,在異鄉社會,也許平凡的生活和幸福的家庭才是她們最想得到的。

 

(三)沉重的生活壓力讓基層外地女法官苦不堪言

 

筆者所在的法院中有不少女法官是因為配偶的工作定位和調動而考入法院。她們中的很多人本來都可以在家鄉尋求一份穩定的工作,享受父母的關心和照顧。只是為了一份感情的維護和家庭的幸福,她們不遠萬里不辭艱辛。殊不知,異地生活豈止艱辛可言。生活成本的壓力讓他們除了工作壓力之外再一次費心傷神。除了正常的工作之外,這些女法官還要抽時間照顧子女,照顧家庭。由于大多數法官都為獨生子女,照顧父母的壓力自然落到一個人身上。身處異地兩頭跑的滋味實屬不易。此外,買房購車的壓力不言而喻,子女的上學以及其他政策的享有也面臨著不同的麻煩,遭受著不同的排斥。

 

很多時候,生活的打擊比起工作上的打擊更能摧殘一個人的斗志。很多時候,生活上的落魄比起工作中的挫敗更能腐蝕一個人的自尊。

 

沒有自尊,何談自立。

 

三、解決之道:基層外地女法官所期待的職業對待

 

法官作為一個特殊群體,以其特有的法律職業情感,法律職業能力以及法律職業品質修養,在社會價值的沖突與平衡之中,擔當著維護社會秩序和公平正義的歷史責任。在構建和諧社會已成為時代主題的今天,充分發揮女法官的優勢和作用,在工作和生活中加強對女法官尤其是外地女法官的關心與培養,對于當前司法權威的樹立和司法公信力的提升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在本次針對基層外地女法官的調查中,筆者將從以下四個方面全面詮釋基層外地女法官心中期望的職業對待。

 

(一)工作中的指導和寬容是最好的動力

 

對于外地女法官來說,她們最想得到的當然是來自法院自身的關心和幫助。很多法官由于一畢業就走上工作崗位,工作經驗和社會閱歷明顯不足,辦案子找不到要點,與人溝通找不到技巧,來自領導審判實踐中的言傳身教和陷入僵局時的幫助在這個時候對她們來說尤為重要。對法官多多鼓勵和鞭策,使他們的付出得到回報,使他們的能力得到認可,使他對自己的工作永遠保持一種熱情,愿意為工作付出一切。其次,充分利用各種業務培訓加強對外地女法官的審判思維和審判技巧的培養,定期選派優秀法官參加各種業務培訓,抓好青年法官在職教育與學歷深造,拓寬青年法官鍛煉渠道,努力培養法官的優良作風和品質。在看重審判工作成績的同時,更為注重法官工作質量的提升,循序漸進,給予她們更多的時間和寬容。

 

除此之外,法院還應該創造條件,積極組織開展一些豐富多彩、形式多樣、健康有益的文化活動,讓法官有展示才華、能力的舞臺和增強自信的機會,使法官之間有相互協作、互相傾訴的機會,更重要的是讓法官時時繃緊的弦得到適當放松的機會,引導法官強健身心、享受生活。

 

(二)生活中的關心和幫助是最好的支持

 

在生活上,應該經常主動找法官談心,詢問她們在生活中遇到的難題,在法官探親假期、子女上學、配偶擇業等方面給予及力所能及的幫助,能夠讓外地法官感受到真實的關心,堅定服務法院的決心。

 

此外,有條件的法院還可以為住宿干警開放圖書館、電子閱覽室、多媒體教室、舞蹈室等,舒緩法官壓力、豐富法官的業余文化生活。

 

(三)心理上的疏導和指引是最好的慰藉

 

工作之外,應當給予外地女法官更多的心靈上的關心。定期進行心理輔導,或者邀請心理名師進行專業授課,了解她們在工作和生活中所遇到的難題,探尋他們內心的想法,并及時尋求方法進行解決,避免情緒影響工作。

 

對于法官自身來說,只有自己懂得并學會尊重自己的人格尊嚴,對自己所從事的審判職業有尊榮感,遇事慎權、慎獨、慎微、慎欲,才能樹立起良好的職業道德操守和高尚的人格魅力,才能被別人尊崇、敬畏。在生活中,主動學習一些心理學知識,了解一些心理疾病的基本判斷方法和排解方法,要學會合理宣泄,避免過度積郁嚴重影響身體的健康。

 

(四)健全平等的用人機制是最公平的對待

 

建立以公開、平等為導向,以能力、業績和公論為核心,擴大群眾知情權、參與權,使優秀人才脫穎而出的選拔任用機制,比如競爭上崗等,能夠讓每一個法官有參與公平競爭的機會,有利于法官的健康成長和社會進步的考核評價機制,充分調動法官的積極性和個創造性。對于異地女性法官來說,在人才選用上做到不拒絕、不排斥,適當擴大其競爭機會,保障她們政治權利的行使,才是從制度上對異地女法官最大的尊重與保護。筆者認為,還可以在全省范圍內,建立優秀年輕女法官后備人才庫,通過人才庫的設置,鼓勵和積極引導年輕優秀女法官的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