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里有了當兵的歷史,一輩子也不感到后悔……”,在盱眙法院現有在職的83名正式干警中,曾經當過“陸、海、空”軍的干警就有25名。軍人出身的他們,雷厲風行地完成了角色轉換,在一個個普通而又平凡的工作崗位上,做出了令人刮目相看的工作業績。在“八一”建軍節來臨之際,干警們夸到:我院的“陸、海、空”轉業軍人個個是好樣的……

 

當過陸軍的金剛

 

金剛于1979年底應征入伍到南京軍區駐金華某部,1982年底從部隊退伍,1985年招干到縣法院工作。20多年來,他先后從事過書記員、助理審判員、審判員、副庭長等,不管在那個崗位,他都以其特有的軍人作風,辦結一件件疑難復雜案件。任馬壩法庭庭長8年來,他兢兢業業工作,使法庭工作連年受表彰,本人先后榮獲全省法院系統優秀法官、優秀法庭庭長,全市法院先進個人、辦案能手等榮譽,憑著自己的工作業績成為基層法庭庭長一面旗幟。今年年初因工作需要,他到院新成立的民事審判第三庭任庭長。

 

深入辦案一線后,金剛深知扎實的法學功底是一個好法官的必備武器,他深入鉆研學習、勇挑重擔,力求把每一件案件辦成經得起人民和歷史檢驗的鐵案。雖然他所承辦的疑難案件是全院最多的,但是他對每個案子,都一絲不茍、反復推敲。他經常說:如果自己的業務水平與工作質量偏差一毫,就會使法律的天平誤差千里。為此,他在工作之余從不忘給自己充電,一步一步成為了既熟悉法律又具有豐富實踐經驗的老法官20多年來,他總是堅持做到庭前閱卷,庭后調解,對每一起案件的判決都親自送達,以便為當事人進行深入細致的辯法析理,最大限度地促使當事人理解、支持、服判息訴。熟悉他的人都知道,由于他對工作的耐心與細致達到了極致,所以他辦的案件服判息訴率與調解率均名列全院前茅。如在審理一起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中,因原、被告所做工程雙方沒有任何書面的約定,法院審理時,原告方要申請作工程造價的鑒定,被告方提出工程有質量問題,要作工程質量鑒定。作為法官,他知道這一切做下來,當事人的訴訟成本要遠遠高于應得的利益,而雙方當事人卻一個個吵得面紅耳赤,聲稱花再大的代價也要把官司打到底。為了避免出現雙方打完官司勝敗皆的局面,金剛將案件先放了下來,分別給雙方當事人做調解工作,逐漸平靜雙方當事人的情緒,最終達成了先由原告將工程檢修,再由被告將調解的工程款給付原告的調解結果。事后,雙方當事人都感嘆道:法官為我們著想,我們自己卻在這賭氣,我們真是太不理智,給法院添麻煩了。在民事審判工作中他經常受到當事人的誤解和辱罵,付出許多艱辛有時還很難收到成效。面對這些情況,金剛總是能夠正確對待、及時調整、妥善處理,以自己的耐心、熱心、細心、誠心,想當事人所想,急當事人所急,切實為人民群眾排憂解難。

 

從艦艇上走來的陳勇

 

“在部隊學的東西我一生也用不完,我牢記著部隊首長教給我的幾句話:復雜的事情要簡單做,簡單的事情要認真做,認真的事情要重復做,重復的事情要創新做。”現為法警大隊副大院長的陳勇,用樸實的話語總結了當兵的歷史給他一生帶來的影響。陳勇是1982年底入伍到海軍某部,從水兵到航海長,一直與艦艇打交道,2003年底轉業到法院工作。

 

2004年初任法院司法警察大隊副大隊長以來,陳勇把部隊的優良作風帶到警隊,以“政治堅定、業務過硬、作風優良、保障有力”為治警目標,狠抓隊伍的思想、道德、作風建設。在每年進行的政治教育中,他都牢牢把握教育的每個環節,定期督促檢查,積極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絕不放過教育的任何一個死角。同時還堅持抓好三項工作,一抓安全防隱患,杜絕事故發生;二抓培訓促業務,提高專業水平;三抓管理促提高,不斷提升工作效率。結合實際工作,對法警日常工作進行統一規范,嚴格落實考勤制度、值班制度、派警制度、押解人犯和值庭帶班制度等一系列工作制度,切實把規范履行警務工作落到實處,全面提升了警隊的整體素質,近10年來,每年平均提押、看管被告人近千人次,值庭500多次,安全檢查近20000人次,協助執行近百次,未發生一次安全事故。一份耕耘,一份收獲,這些年來,陳勇帶領全隊干警以高度的責任感和飽滿的工作熱情,為法院審判工作的順利開展發揮了有力的保障和服務作用,并取得了可喜的成績,2006年被省高級人民法院評為“司法警察工作示范單位”,200610月被淮安市委、市政府評為“平安淮安” 建設先進集體, 2009年法警大隊再次被省高院復核為 “司法警察工作示范單位”。陳勇本人也多次被本院評為先進工作者,2009年榮立個人三等功一次,2011年被江蘇省高級法院榮記二等功。

 

從事空軍地勤服務的郭艷春

 

郭艷春1975年底入伍到蘭州軍區空軍某勤務團,1995年底轉業到法院工作,特別是擔任法院執行法官以來,他始終保持部隊的好傳統和優良作風,求真務實,兢兢業業工作,用自己的實際行動踐行一名黨員法官為民服務的宗旨,受到社會各界人士的好評。連續多年被市中級人民法院評為執行工作先進個人、被本院評為辦案能手。

 

作為一名部隊轉業干部,郭艷春同志既有軍人的果敢剛毅,又有法官的嚴謹細致。他深知,執行工作既要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又要與維護社會穩定緊密相連,為社會經濟發展保駕護航。

 

去年6月初,申請人王某與被執行人宿遷市某公司民間借貸糾紛一案分到他手里后,他認真研究卷宗,這起標的額為116萬余元民間借貸糾紛案,在審理期間就把被執行人公司辦公用房及土地使用權進行了查封。但該案在執行中經查,該公司房屋及土地使用權已用于抵押貸款,如果處理房地產優先還貸150萬,一整套程序走下來耗時費力不說,最終權利人的權益實現不了,所以這個方案行不通。該案在審理期間還對被執行人在江蘇蘇鐵建設工程有限公司享有的債權120萬元予以凍結,看來只能從第三人到期債權上動腦筋,找突破口。經他多次與蘇鐵公司協商,對方逐漸認識到作為一個大公司理應自覺遵守法律規定,并提到本公司也有案件需要依靠法律和法院來維護其合法權益。最終同意協助法院執行,但因現金有困難,答應用銀行承兌匯票先支付100萬元,余欠款20萬元緩一個月現金支付,申請人表示接受。在郭艷春的不懈努力,一件上百萬元的執行案件就這樣劃上了句號。

 

郭艷春認為,搞執行不能蠻干,要講究方式方法。今年5月底,在赴安徽長豐縣執行原告紀某某與被告蘇某某合伙協議糾紛一案時,因被執行人蘇某某承建的路橋工地在長豐縣境內。當郭艷春等在當地法院派出的協助人員配合下來到工地執行財產時,沒想到的事發生了。由于被執行人還欠工地周邊老百姓的勞務工資和賒欠的物品款,老百姓聚集有幾十人拿著工具擋著法院的車子,還有一些人把已經裝上車上的物品還推了下來,事態一觸即發。在這種情況下,郭艷春沒有蠻干,而是與當地法院協助干警召開碰頭會,兵分兩路,一路去當地村委會聯系村干部到現場做工作,一路在現場繼續做法律宣傳疏導工作。同時讓被執行人蘇某某到現場書面向老百姓承諾在短期內一定付清拖欠的全部欠款。就這樣經過郭艷春等苦口婆心宣傳和勸導,一場可能發生的阻撓執行的事件平息了。在執行完畢回來的路上,郭艷春與同行的同事因興奮唱起了部隊打靶歸來歌,臉上堆滿了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