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司法公信力建設,是黨的十八大對人民法院工作明確提出的新要求。要切實做到公信立院、公信立庭、公信立人,關鍵在于立足審判職能,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具體而言,應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

 

一、以公正高效的司法審判實現公信

 

加強司法公信力建設,司法公正是基石、司法效率是保證、司法效果是生命。因此要充分發揮好法院的審判職能,不斷提升辦案的質量、效率、效果。

 

一是確保案件質量。建立健全定案把關機制、案件評查機制、考核通報機制,加強裁判文書簽發管理,完善定案把關的院庭長層級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由審判長或庭長對庭內所有案件內部自查、審管辦抽查的評查網絡,并對發改、信訪、申訴申請再審等重點案件實行必查制度,由審管辦會進行重點評查,確保監督到位,同時避免評查案件流于形式。完善審判質效周分析、月通報、季點評的動態跟蹤機制,及時對部門和法官的案件評查、審判質效、文書上網情況進行考核,并在全院進行通報。

 

二是確保辦案效率。規范審執流程,健全完善訴前調解、立案審查、司法鑒定、案件執行、審判監督等工作的操作細則,將整個司法活動納入規范化的流程管控體系,從源頭上解決審執周期過長的問題。每季度根據案件審執情況,積極開展滾動式清理積案活動,杜絕久拖不判、久拖不執現象。

 

三是確保辦案效果。始終把當事人服判息訴作為檢驗審判效果的重要依據,以真誠的態度和極大的耐心做好當事人服判息訴工作,確保群眾打一個明明白白的官司。要重視調解在定紛止爭、化解矛盾方面的作用,不斷提升調解成效,通過履行督促、類案提示等方法,著力提高調解案件的自動履行率。深入推進執行工作,加大財產調查、財產保全、執行督促、執行公開、進程告知等工作力度,妥善解決執行懈怠問題,確保群眾合法權益。

 

二、以優質文明的司法服務贏得公信

 

加強司法公信力建設要始終堅持文明司法、優質服務,積極倡導司法禮儀,努力改進工作方法,善于用群眾聽得懂、信得過的方式審理案件、處理工作。

 

一是扎實推進陽光司法。陽光是最好的防腐劑,司法公開是讓社會消除疑慮、認知司法,讓司法取信于民最直接、最有效的措施。要按照省高院《全省法院深化司法公開工作方案》,結合工作實際,不斷拓展司法公開的廣度和深度。鞏固深化“庭審三同步”、“法院開放日”、裁判文書上網公布、掛鉤結對聯絡機制等司法公開舉措,積極探索案件庭審網絡直播、重大事項新聞發布等新型公開方式,在已有互聯網站的基礎上,進一步突出“司法公開”和“司法為民”兩個重點全面、及時、規范地公開各類司法信息,保障人民群眾對法院工作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要進一步加強網絡輿情應對工作,對涉訴網絡信息要給予及時、準確、客觀的回復和評論,引導正確的輿論導向。

 

二是切實加強為民司法。繼續推進訴訟服務中心和訴訟服務站建設,積極開展訴訟服務中心星級申報工作,全面提升訴訟服務功能。深入推進執行工作“兩項機制”建設,加大財產調查、財產保全、執行督促、執行公開、進程告知等工作力度,妥善解決執行懈怠問題,確保群眾合法權益。推進司法救助體系建設,加大執行救助、刑事被害人國家救助、涉訴信訪救急資助力度,強化司法扶危濟困的社會責任。

 

三是積極參與社會平安建設。不斷強化司法的社會責任,找準法院在平安建設戰略格局中的目標和定位,努力通過司法手段調整社會關系,維護良好的社會管理秩序。定期組織法官深入共建單位,經常性地開展形式多樣、內容豐富的共建交流活動,及時把握矛盾糾紛的新情況新問題。積極參與社區矯正工作,加強法院與社區矯正機構的銜接配合,增強改造效果。做好涉未成年人案件的審判工作,完善適合未成年人生理特點和心理特征的審理方式和刑罰執行方式,提高未成年人審判的綜合效果。深入開展法治宣傳與法律服務,積極運用在電視臺、電臺、報刊開辟的專欄宣傳平臺,廣泛開展送法進社區、鄉鎮、企業活動,促進全社會法治意識的提高。

 

三、以精干有力的司法隊伍保障公信

 

加強司法公信力建設的基礎和保障是隊伍。法院隊伍是否精干有力、風清氣正,關系到公平正義的實現,關系到人民司法事業的興衰成敗。要切實加強對干警隊伍的教育、管理和監督,確保隊伍的公正廉潔。

 

一是進一步提升司法能力。加快學習型法院建設步伐,每周五下午的學習時間,一般不再安排開庭,各部門自行組織好學習活動。加強對兩大訴訟法的學習,切實抓好集中學習和個人自學,確保學精學透。不斷總結兩大訴訟法貫徹實施中的審判經驗,認真貫徹落實刑訴法保障人權、程序公正、無罪推定、證據裁判等重要理念和原則,認真貫徹落實民訴法程序意識、訴權意識、公正意識、證據意識和效率意識,切實把現代訴訟理念融入審執工作各個環節。持續開展業務能力競賽、能力作風培訓和“三評查”活動,探索推行青年干警培養“導師制”,努力提高執法辦案水平,使每一起案件的辦理都經得起法律、人民和歷史的檢驗。

 

二是進一步改進司法作風。改正工作作風是當前從中央到地方都十分重視的一項工作,要認真貫徹落實省高院根據中央“八項規定”專門制定了《七項規定》。充分發揮紀律作風綜合檢查組的作用,加大明察暗訪力度,進一步明確庭審紀律等要求,加強日常督查,嚴肅通報各種不文明、不規范的作風問題。加大訴訟服務中心、信訪辦公室等部門的規范化建設力度,著力強化訴訟引導、法律咨詢、約談接待等服務職能,切實做好重點信訪案件督辦工作,全面展示法院干警良好的工作作風與司法形象。

 

三是進一步加強廉政建設。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堅持不懈地抓好警示教育、廉政管理等工作,尤其要在提升教育效果上下功夫,使干警時刻保持必要的畏懼感、危機感,自覺抵御金錢、人情等各種因素的影響和干擾。堅持“制度反腐”,圍繞審判執行工作中的廉政風險節點,構建廉政工作程序化防控機制,在制度和程序上防止違紀違法案件的發生。以“零容忍”的態度,動真格、不護短,堅決查處違紀違法行為,堅決防止失之于寬、失之于軟。

 

四、以親民愛民的司法形象彰顯公信

 

司法公信力建立在人民群眾對法院形象總體評價基礎之上,因此,加強司法公信力建設要充分展現人民法院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良好形象。

 

一是有效滿足群眾司法需求。根據中央和省委統一部署,認真開展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按照“照鏡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總要求,緊扣“為民務實清廉”的活動主題,認真對照反思切實維護群眾利益,堅持從解決人民群眾反映最強烈的訴訟問題入手,多做順民意、解民憂、惠民生的實事。要努力改進群眾工作方法,知曉社情民意,熟悉群眾語言,掌握群眾心理,善于用群眾聽得懂、信得過的方式審理案件,贏得人民群眾對法院工作的理解與信任。積極組織法官走訪基層,密切與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把人民群眾的評價作為改進工作的動力,在與群眾的感情溝通中實現司法的功能目標。堅持專群結合,依靠群眾控減矛盾隱患,依靠群眾有效解決糾紛,依靠群眾有力監督司法,充分汲取群眾的智慧、經驗和創造,確保司法審判工作深深植根于群眾之中,在群眾的支持下不斷取得進步。

 

二是充分用好新聞宣傳平臺。把司法公開作為宣傳工作的重點。按照依法公開的原則,全方位客觀公正地報道審判執行工作,切實做到不回避、不躲藏、不遮掩,讓公眾實實在在地了解司法。要把正確回應輿情作為宣傳工作的攻堅點。遇到網絡惡意炒作、以訛傳訛事件,一定要有攻堅克難的勇氣,“面對面”地解疑釋惑,真誠與公眾溝通交流,真實地反映事件來龍去脈,消除公眾的疑慮。把加強溝通協調作為宣傳工作的關鍵點。積極與媒體建立良好的溝通渠道,形成定期交流機制,建立良性的互動關系,借助媒體的力量廣泛傳播司法公正的“正能量”。

 

三是積極爭取外部關心支持。及時主動地向黨委匯報法院工作開展情況、重要部署和重大事項,實事求是地反映存在的實際困難,爭取黨委對法院工作的重視、關心和支持,確保法院工作不偏離方向,確保困撓法院工作的難題得到有效解決。按照“經常、主動、深入”的工作方針,加強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聯絡工作,廣泛聽取、收集代表、委員對法院工作的意見和建議,不斷加強和改進法院工作。積極探索和規范聯絡工作方式,進一步完善對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建議、提案和來信來訪的辦理制度,將代表、委員的意見及時轉化為人民法院作出工作部署,調整工作思路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