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層法院如何進一步加強和創新審判管理
作者:高立新 發布時間:2013-07-15 瀏覽次數:734
創新和加強審判管理工作,是人民法院為經濟社會發展大局服務的必然要求,是促進司法公正的必然要求,是實現人民法院工作科學發展的必然要求。從法院工作現實需要來看,加強審判管理是提升審判質量和效率的有效途徑,是緩解基層法院案多人少矛盾的務實舉措,對于改進司法作風,提升司法公信力具有重要的意義。近幾年來,隨著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數量持續攀升,如何在資源有效的條件下,確保審判工作依法有序進行,確保案件公正高效處理,是基層人民法院面臨的突出問題,因此,加強和創新審判管理已成為當前必然的選擇。
審判管理的目的就是“規范、保障、促進、服務審判工作”,要實現這個目標,審判管理就要實現由分散化到集約化的轉變,由粗放化到精細化的轉變,由簡單化到科學化的轉變。基層法院要實現好這個轉變,就要在以下方面進一步加強管理。一是要堅持規范化管理。實行規范化管理必須以制度健全為保證,通過建立統一、規范、相對穩定的管理制度,使案件依規律、按流程有序運轉,使法官依法律、按程序規范辦案。當然,在制度的設定上,必須遵循審判規律,確保審判活動依法公開公正進行。二是要建立和完善多層次、全方位的審判管理格局,充分調動各審判管理主體參與管理的自覺性和積極性。首先是要加強院領導、審判委員會的宏觀決策管理,及時研究解決審判工作中出現的困難和問題,加強類案指導和對個案的研究。其次是要加強審判業務庭的二級管理,強化審判庭、合議庭的審判管理職能,充分發揮分管院長、庭長、審判長依法監督指導辦案的職能作用,完善審判業務庭崗位管理制度,做到有權必有責,履職有規范,監督有依據。三是要堅持以人為本,充分發揮人的主觀能動性,一要敢抓敢管,管就要管到位,不能做表面文章。二要善抓善管,要充分尊重法官的主體地位,尊重審判組織的裁判權力,保障法官依法履行審判職責,要通過審判管理有效整合審判資源,減輕法官的事務性負擔,提高工作效率。三要充分調動廣大法官的工作積極性,增進廣大法官對審判管理的認同,形成人人參與管理,人人服從管理的良好氛圍。
近年來,基層法院受理的案件連年增長,隨著經濟轉型、社會發展加速,各類矛盾糾紛易發多發,案件數量還會持續增長,各種新型案件的處理難度也會越來越大,人民法院依法懲罰刑事犯罪、化解矛盾糾紛、維護社會穩定的任務更加繁重,基層法院要適應新形勢的特點,更有效在確保審判工作依法有序進行,確保案件公正高效處理,需要在以下方面進一步加強和創新審判管理工作:
一要進一步加強審判質量管理。案件質量是審判工作的生命線。提高案件質量,在宏觀上,要以評估指標體系為審判工作的“體檢表”,通過分析指標數據,發生問題,整改提高。在微觀上,要進一步加強案件質量評查工作,充分運用常規評查、專項評查、重點評查等多種評查方式,查找審判工作中的薄弱環節,提出改進措施,規范司法行為,提升審判質量。近三年來,筆者所在的基層法院抽調了三名熟悉業務、工作認真、作風扎實、品德優秀的法官充實到審管部門從事質評工作,確保了質評工作的有序開展。在做好定期評查、重點評查的同時,著力開展專項評查工作,如通過審限評查,查找案件在審限報批、審限扣除、隱形超審限方面的問題;通過執行程序終結案件的評查,查找執行案件隨意終結,終結程序不規范的問題;通過對裁判文書的專門評查,統一裁判文書制作尺度,解決裁判文書制作中存在的說理不透,瑕疵較多的問題。
二是要進一步加強審判效率管理。一是要狠抓審限管理,充分利用案件信息管理平臺,加強審判流程監控,細化審判各環節的時限要求,強化對延長審限、案件中止的審批手續的管理,做到審批主體明確、審查內容全面、審批不走過場,最大限度地提高法定正常審限內結案率。筆者所在法院開展質效管理工作,實行院長督辦和庭長催辦的審限督促機制,收到了較好的成效,法定正常審限內結案率從三年前的全省落后位次提升到全省基層法院的領先位次。二是要狠抓均衡結案管理。要合理利用人案比,進一步調整和完善案件分配機制,合理分配審判工作量,加強部門間案件數量的合理調配。如筆者所在法院在普通民事收案大幅增長的情況下,按照案件性質,結合人案比指數,增加速裁部門人員配置,將原由民一庭審理的部分婚姻家庭糾紛案件調整到少年綜合庭審理,同時,確立了法庭與執行局之間執行案件的調整機制,有效緩解了個別審判部門案件擁堵的狀況,改善了全院的收結案均衡,也緩解了一線審判法官苦樂不均的狀況。三是要建立好長期未結案件管控機制,切實解決訴訟案件久拖不決的問題。筆者所在法院在案件清理過程中,通過案件專門評查,著重解決個別審判人員案件結案不報,導致新收案件分配不了的問題;通過專門評查,著重解決少數審判人員庭審后不及時下判、借審限扣除故意不恢復審限,故意拖延辦案的問題,收到了明顯成效。
三要完善審判績效管理考核。依照最高人民法院下發的《關于進一步建立健全人民法院執法辦案考評機制的指導意見》,筆者所在法院建立健全了導向正確、符合實際、簡便易行的考評工作機制,通過科學公正的績效考評,規范、引導法官的司法行為,努力實現管案與管人的有機結合。如制定并逐步完善了審判績效綜合考核辦法,以鼓勵全體審判人員多辦案、辦好案為導向,以提高審判質量效率,促進案結事了為目標,以全省法院審判質效評估體系為基礎,對反映審判質量、效率、效果的指標按一定的方法進行量化考核,實現對各審判業務部門和法官審判績效的綜合評價。在績效考核中,尤其注重和發揮了二級管理考核功能,通過二級管理考核增強了審判業務部門負責人的審判管理意識,一線法官辦案的積極性有了明顯提升,案件質量有了明顯提高,司法公信力有了明顯增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