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文化建設芻議
作者:胡發富 發布時間:2013-07-12 瀏覽次數:813
摘要:如何加強法院文化建設?對此,筆者根據詳盡的對比研究,特在法院文化建設方面提出如下建議,與法學界有識之士共勉。
關鍵詞:法院文化 方面 意義 影響 建議
中國的法院文化源遠流長,博大精深,已經成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文化不可或缺的重要組成部分;加強法院文化建設是社會發展的時代需求,也是落實中央十七屆六中全會精神的歷史使命。 現見諸于報端的涉法文化的語匯中,有“法文化”、“法律文化”、“審判文化”、“訴訟文化”、“法院文化”、“法官文化”、“司法文化”種種,各有其內涵與外延,但言及“建設”,則各種涉法文化的“建設”的內涵與外延卻趨于相通。故此可見:了解法院文化建設的特殊性,足以認識各種涉法文化建設的普遍性。前蘇聯哲學家羅森塔爾·尤金指出:“文化是人類在社會歷史實踐中所創造的物質財富和精神財富的總和。”可見,文化包容精神、物質兩方面財富。所謂法院文化,是指法院組織法官行為主體在依據憲法和法律獨立行使審判權的進程中,形成的審判理念、司法規則、職業道德、理想信念、價值追求、物質符號、司法行為和審判管理等方面內容的總和。當今,中國的法院文化豐富、多彩的表象,凸現其顯著的民族性和歷史傳承性。
縱觀中華法系中司法文化連綿不斷發展的數千年的歷史,人們會清晰地發現:人民法院作為當今國家的審判機關,具有漫長而艱辛的歷史發育過程。翻開中華法制史冊可見:國家的最高審判機關,從夏代的“大理”、商代的“御廌”和西周的“司寇”之司法官職到秦朝、漢朝和三國兩晉南北朝的“廷尉”、“尚書臺”司法機構,從隋朝、唐朝和宋朝的“三法司”(大理寺、刑部、御史臺)到元朝的“刑部”、“大宗正府”、“御史臺”、“宣政院”,從明朝、清朝的“刑部”、“大理寺”、“都察院”和清朝末期的“法部”、“大理院”到中華民國時期的“大理院”、“最高法院”,從中華蘇維埃政府和陜甘寧邊區政府時期的“最高法院”、“高等法院”到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最高人民法院,一條在中華大地上薪火相傳、經久不息、演變遞嬗、日趨臻美的國家審判機關的發育軌跡,既標榜了審判機關在國家政體中的歷史功績,也彰顯了當今人民法院文化深厚的歷史積淀。
循著人民法院傳承中華司法文化的歷史軌跡回望:堯舜時代皋陶“神獸斷獄”之標榜司法公正,商代“敬鬼神畏法令”之神權法思想,西周時期“明德慎罰”與“禮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之“禮治”特征,春秋時期“鑄刑鼎”開創成文法先河之歷史功績,秦代法家重刑主義“法治”中的法網嚴密與嚴刑酷法之警世思考,漢代尊道家“無為而治”中的“重德輕刑”與崇儒家“獨尊儒術”的“春秋決獄”之功過,三國兩晉南北朝儒家道德法律文化中的“八議制度”、“官當制度”與“刑訊制度”、“登聞鼓直訴制度”之傳世遺風,隋代棄用500條《開皇律》而“法外用刑”與擱置500條《大業律》而另行“嚴定酷刑”之歷史教訓,唐代“寬仁治天下”中的“德主刑輔、禮法并用”的可鑒經驗,宋代理學催生的政治、思想上的自由風氣和立法強化中央集權卻又稱司法官吏為“難才”、并禁止武人干預司法之可歌典范,元代立佛教為國教下的立法卻確立僧侶特權和強化主奴不平等關系及維護奴隸制度之法哲學思辯,明代“治亂世用重典”中的“明刑弼教”與“內行廠”、“錦衣衛”操控司法之冤濫悲劇,清初立法“詳譯明律,參以國制”而贏得“盛世”與清未“禮法之爭”中的“變法修律”雖法豐而朝亡之“法治”價值評價,中華民國初期立憲確立“三權分立”、“司法獨立”和其后軍閥獨裁統治下的“復辟帝制”、“沿襲清末立法”及繼而出現國民黨反動派以“三民主義法制”原則“建立起較為完備的法律體系”和“以黨治國”、法外實行法西斯主義專制之治國方略比較……中國古、近、現代這一切國體、政體變遷中的涉法文化的演進,都蘊含著司法文化不斷提升的史實。剖析當今人民法院文化各個元素,似乎都可以在古、近、現代司法文化中找到源頭;當今人民法院的司法文化理念中的某些思辨也可以在歷史傳承的司法文化中獲取感悟。同時,從法哲學的視角看,傳統的法院文化中,也是精華與糟粕并存,需要我們以歷史唯物主義的觀點,辯證地看待法院文化資源,科學地承繼其中之精華,這是時代賦予我們神圣的歷史使命。
所謂法院文化即以法官為主體的法院工作人員在較長時間的審判實踐中逐步形成的共同精神、現有準則、作風及其特有的行為方式和物質表現的高度抽象概括,包括物質文化建設、精神文明建設、行為文化建設、制度文化建設、管理文化建設、法院的知識文化建設六個方面。
人民法院文化建設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文化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同時又充分體現人民司法事業的特點,其中最重要的是法院及法官的理想信念、價值追求、職業道德以及行為準則等,既具有完美的精神內涵,又具有豐富的物質內涵;既表現為外在形象,又表現為內在素質;既有政治標準的要求,又有司法能力標準的要求。加強法院文化建設的最終目的就是要培養和造就一支政治堅定、業務精通、作風優良、清正廉潔、執法公正的法官隊伍。法院文化建設是全社會的大事,更是人民司法事業實現科學發展的大事,文化建設對法院工作具有根本性、基礎性和長期性推進作用,法院文化是我國社會主義文化的重要內容,是人類文明的結晶,是推動社會發展的精神動力和智力支持。加強法院文化建設,是進行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的重要內容,是對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不斷豐富和完善,是在法院系統進行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的重要載體和手段,對于建設政治堅定、業務精通、作風優良、司法公正的法官和其他法院工作人員隊伍意義重大、影響深遠。
如何加強法院文化建設?對此,筆者根據詳盡的對比研究,特在法院文化建設方面提出如下建議,與法學界有識之士共勉。
第一, 也是最值得一提的一點是: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依法治國方略為指針,堅持“公開、公正、公平”的三公原則,注重性別比例、學歷比例和年齡比例平衡,加強管理文化建設中的“領導班子建設”,優化組合建設一支“高學歷、高層次、高素質、高修養、高效率、高眼光、高胸懷、學識化、職業化、人性化、理性化、透明化、合理化、科學化”的“法律人、學者型”領導班子,堅持以人為本,踐行五個統籌,切實現好、維護好和發展好全體員工的最根本利益,整合人力資源,做到“人盡其才、物盡其用”,進一步發揮民主集中制的作用,形成增強全院員工的凝聚力、向心力、戰斗力,這是秉持“公信立院、科技強院、人才興院、文化育院”的科學理念,建設符合二十一世紀依法治國時代潮流的先進文化的根本政治保障。
第二, 樹立正確科學的法院文化建設方向和目標, 力促院文化建設形成合力,杜絕以司法行政化和官僚化為特征的形式主義建設,謹防大搞形象化的政績工程而痛失法院依法治國、追求司法公正和司法正義的法院文化價值理念。
第三,要提高法院干警對加強法院文化建設的認識。要認真學習領會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人民法院文化建設的意見》的精神實質,把握其核心內容,在全院上下營造加強法院文化建設的濃厚氛圍,提高廣大干警對法院文化建設的認識,把握法院文化建設的實質。要讓每一位干警自覺地融入到法院文化建設的大環境中,讓他們感受到自己的一言一行都是法院文化建設的一部分,代表著具有濃厚文化氣氛的法院。
第四, 加強法院文化建設,核心是要加強法院精神文化精神建設。法院精神文化建設是人民法院文化建設的核心內容,王勝俊院長指出:“法院文化建設不是簡單地搞一些文體娛樂活動或者寫寫畫畫,重要的是加強法院干警的思想精神塑造,核心在于弘揚公正、廉潔、為民的司法核心價值觀。”王院長的這段講話,明確具體地勾畫出了法院精神文化建設的實質,因此,要將精神文化建設放在法院文化建設的首要位置。當前,最關鍵的是要要加強對司法核心價值觀的實踐,將司法核心價值觀貫徹到干警言行之中,落實到審判執行工作之中,確保廣大干警真正做到學與用、知與行相統一,讓廣大人民群眾能真正感受到人民法院公正司法、廉潔司法、為民司法的作風和形象。
第五,加強法院廉政文化建設,發揮廉政文化建設的“軟實力”作用。廉政文化建設是法院文化建設又一個重要內容,在廉政文化建設中,要大力加強理想信念教育和職業道德教育,用先進的道德理念培育人、塑造人,豐富人們的精神內涵,提升廣大干警的思想道德境界。要大力加強正反兩方面的典型教育,以正面引導干警,以反面警示干警。要把廉政文化的重點放在領導干部和重點崗位、重點人員上,增強廉政文化的針對性和時效性,進一步增強他們秉公守法、廉潔司法的自覺性。
第六,根據<<法官法>>建立健全合理科學的地方法院預備法官遴選和培訓制度、職稱評定制度、業績考評制度、職務晉升制度、優秀法官遴選制度、法官管理制度, 任人為賢,反對因親疏仇嫌、本土化主義、個人關系、領導人個人的偏見等主觀因素而導致法官實體利益的剝奪或喪失和素質參差不齊的分化程度進一步加劇,使這種制度不因領導人的改變而改變,不因領導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變而改變,這方能使依法治國在中國法院徹底踐行。
第七, 法院硬件建設和軟件建設雙管齊下,堅持“兩手轉,兩手都要硬”,避免只重物質文化硬件建設,而忽物質精神文明、行為文化、制度文化、管理文化、法院的知識文化軟件建設的“瘸子法院文化建設”現象。
第八,加強法院的科技化、網絡化、信息化建設,開展豐富多彩的文娛活動。這樣一是可以豐富法官的精神生活,二是可以進行潛移默化地熏陶,從而培養法官高尚的品格和情操,使他們更好地通過審判工作,一心一意地為人民大眾服務。
第九,高揚旗幟,加強新聞宣傳和信息調研工作,理踐結合,議行合一,提升法院文化的品味、魅力、輻射力、拓展力、創新力。
第十,法院文化建設要從中國國情出發,又要借鑒西方文明的優秀成果,通過不斷的努力,真正使“社會精英”層面的法官成為“法律理念的塑造者,法律傳統的守信者,法律秩序的締造者,社會運行的領航者”,提升法官的主體地位,使法官真正做到“德化于自身,德化于本職,德化于社會”。
參考文獻:
【1】王勝俊:《高度重視并積極推動法院文化建設》
【2】江必新:“彰顯法院文化弘揚法治精神”載《法制日報》
【3】陳都冉(新沂法院):《淺論基層法院如何加強法院文化建設》,2011-11-07載于“徐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網”
【4】法院文化建設的傳承與發展,中國法官協會法院文化分會載于2012-02-10 “中國法院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