錦旗的故事
作者:卞婧嫻 發布時間:2013-07-10 瀏覽次數:1927
“秉公執法為百姓,深入辦案知人心。”
這是興化市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長包同英收到的眾多錦旗中其中的一面,送來錦旗的是白發蒼蒼、年過半百的吉老漢。
故事還得從兩年前的一場糾紛說起。吉某家的兒子小吉退伍復員后從事水電安裝工作, 2009年,小吉與興化開發區生產面粉加工的某公司簽訂了安裝廠區供水及消防管網協議,負責承包整個廠區水電、消防工程。然而,由于缺乏工作經驗,小吉承包的工程非但沒有盈利,還虧損了一筆不小的數目。小吉想不通,為什么辛苦干活卻換來最終“虧損”的結局。百思不得其解之下,小吉鉆進了“牛角尖”。而此時,小吉的妻子又向小吉提出了離婚請求。經濟的損失、妻子的離去,小吉將這一切都歸責于某公司。小吉認為在施工工程中增加了工作量,要求按實際工作量給付工程款。但該公司卻堅持認為,施工過程中并不存在加大工作量的事實,只肯承擔合同約定的工程款12000元。雙方為此協商未果,小吉一家人遂以要求支付勞動報酬為由,將某公司起訴到興化法院。
承辦案件的包同英法官經過審查,發現該案并不屬于真正意義上的勞動報酬糾紛,而應是建設工程合同爭議。但如果按程序對實際工程量進行相關鑒定,無論是人力或是財力,對雙方當事人來說都是不小的負擔。經綜合分析案情,考慮小吉的實際困難,包法官力圖通過調解化解這場糾紛。而面對法院的調解,原告小吉堅持認為在施工工程中有增加了工作量的事實行為,要求按實際工作量給付工程款,但因未經相關審計、鑒定,而舉不出有力證據;被告某公司則堅持否認在施工工程中增加了工作量,且作為集團的連鎖企業,財務受上級集團控制,囿于嚴格的財務制度,公司對資金沒有支配權,更不可能隨意加付工程款。一時間,原被告雙方都沒有退讓之意,雙方陷入了僵局。為妥善化解矛盾糾紛,包同英法官冒著高溫和酷暑,多次奔走于原告小吉與被告某公司之間,耐心細致地做雙方當事人的疏導工作,向原告普及法律知識、闡明基本法理;向被告宣講現代企業經營發展之道和社會責任,動員公司對原告的虧損進行適當補償。為了促進矛盾的化解,包同英法官還積極向所在的興化經濟開發區報告情況,爭取支持,請相關領導幫助協調。在包同英法官多次溝通、協調,以及開發區相關領導的不懈努力之下,某公司終于被辦案法官的無私敬業精神所感動,出于企業的社會責任感以及對小吉家庭的同情,經請示上級集團同意增加小吉承包工程款8000元。
接到法院調解書的小吉內心十分激動,而某公司補償的這8000元似乎也成了一把打開其心頭“疙瘩”的鑰匙,小吉的精神越來越振奮,重新校準了生活的方向。看到兒子積極向上的精神狀態,吉老漢打心眼里佩服包法官,他說包法官辦案救了他的家人,讓他們一家重新看到了生活的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