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建筑領域合同糾紛案件呈現多發趨勢,如皋法院2012年受理建設工程類案件144件,20131-6月受理112件,同比增長56%。調研發現,當前建筑領域存在一些突出問題,擾亂建筑市場,危害建筑質量安全,導致涉訴糾紛增多,影響社會和諧穩定。

 

一、建設領域存在的突出問題

 

1、資質掛靠現象突出。一些資質較低甚至沒有資質的建筑企業、工程隊乃至個人,掛靠具有較高建筑資質的企業,參與競標并成功競標現象比較常見。

 

2、非法轉包現象突出。盡管法律法規對建設工程分包有嚴格的限制,但在實際運作中,具有相應資質的建筑公司在中標后,往往將工程分包或轉包給資質較低或沒有資質的建筑企業、工程隊甚至個人。

 

3、資金管理漏洞突出。有些企業內部財務制度不健全,經費管理使用欠透明,存在暗箱操作的問題,對工程款支付、使用情況缺乏有效監管,截留或挪用工程款。

 

二、現象分析

 

1、糾紛涉及法律關系復雜。糾紛主體涉及個人、施工隊、發包人、被掛靠的施工企業等,建設施工合同有承包、轉包、分包等不同承包方式。由于簽約主體多樣,承包方式不規范,審判實踐中對建設施工合同效力認定及責任承擔存有較大爭議。

 

2、案件審理涉及專業性強。建設工程糾紛涉及的知識面廣、專業性強,實踐中往往要對工程是否符合質量、工程造價等專業性問題委托專業鑒定機構進行評估、鑒定,導致審理周期長。

 

3、案件處理涉及社會穩定因素多。建設施工合同糾紛輕則影響工程質量,重則關系民生安全。比如工程款糾紛往往涉及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處理不當易影響社會穩定。

 

三、建議

 

1、加強建筑工程招投標管理。嚴格依照《建筑法》、《招投標法》等法律法規,對建設工程加強招投標管理。對建筑企業參與招投標的資質進行全面審查,對存有掛靠、非法轉包等行為的建筑公司,建立黑名單制度,曝光建筑市場不良行為,在一定范圍內予以限制或清出建筑市場。

 

2、完善對建筑企業的監管機制。依法加強建筑企業內部控制制度建設,防止市場行為不當或內部經濟舞弊。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大規范、監督、檢查的力度,建立健全相關監管機制,幫助其堵塞內部管理漏洞。

 

3、加大建筑法制宣傳力度。在加強建筑法等法律法規宣傳隊的同時,要堅持以案說法,有針對性地宣傳掛靠、工程轉包等法律風險。主動為建筑企業提供法律服務,注重矛盾排查和源頭治理,努力壓降建筑領域矛盾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