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縣法院在駕校集中宣判“醉駕”案件
作者:袁鵬 郭新 發布時間:2013-07-04 瀏覽次數:778
7月2日,豐縣法院刑庭法官將法庭搬到了駕校,巡回審理并宣判了10起“醉駕”案件,一審以危險駕駛罪分別判處李某等10名被告拘役一個月至三個月不等刑罰,并處罰金人民幣一千元至三千元不等。
今年4月的一天中午,李某在家喝完白酒后,駕車行駛至一路口處時,遇到紅燈。在等紅燈時,李某不勝酒力趴在方向盤上睡著了。眼看著指示燈變綠了李某的車還毫無動靜,執勤交警便上前查看,這才發現李某已經睡著。經血液酒精檢測,李某血液酒精含量為163.6mg/100ml,遠遠超過醉酒駕車標準。
另查明,其他9名被告人均系醉酒后駕駛轎車和二輪摩托車被交警現場查獲,均已構成危險駕駛罪。10人中,血液酒精含量最少的為94.7mg/100ml,最多的高達248.5mg/100ml。
當日,由豐縣檢察院提起公訴后,法院在駕校公開審理了這10起案件,并當庭進行集中宣判。10名被告人都當庭認罪,并對自己的醉駕行為追悔莫及。
該院刑庭庭長謝福志向記者介紹說,“醉駕入刑”兩年多來,酒后駕駛的情況明顯減少,但依然有人心懷僥幸而以身試法。此次在轄區駕校以巡回審判的方式在對這10起“醉駕”案件進行集中審理、宣判,目的是為了通過巡回審理醉駕案件,讓初學駕駛技術的人員從活生生的案例中汲取教訓,在思想上牢固樹立安全駕駛的觀念,從根本上防止醉駕行為的出現,從而更好地預防和減少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犯罪行為,
此次庭審中,駕校的10余名教練和100多名學員旁聽了庭審全過程。談到以案釋法的警示教育意義,駕校教練小周則認為,平時自己在教學時千叮嚀萬囑咐,但總有學生不上心;這次庭審用近在身邊的鮮活事例,生動的給學生上了一課,比自己說一百次都要有效果。
談到這次庭審的收獲,學員小王表示,親身參與庭審,比單單看書本上的法律要生動形象的多,而且更在思想上得到了震撼。今后不僅要做到自己不酒后駕車,還要多警醒身邊的人,同樣做到安全駕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