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院統計長期未結案件中,有60%是由于案件正在醫療鑒定而導致案件長期不能結案。為此,宿城法院對其進行了充分的調研,對醫療鑒定周期長進行分析,并提出對策建議。

 

一、醫療鑒定周期長的表現及原因分析

 

1、重復鑒定情況嚴重。由于案件當事人的對立情緒嚴重,部分案件當事人對醫療事故或醫療差錯鑒定的客觀性、真實性產生懷疑,出現一次糾紛重復鑒定、多次鑒定的現象普遍發生,從而增加了鑒定期間。

 

2、提供鑒定材料內容不全、格式不一。醫療鑒定工作具有一定的專業性和復雜性,都是由人民法院委托社會鑒定機構進行的。人民法院在委托鑒定的時候,存在委托事項不明確、委托書格式不規范、鑒定資料提交不齊全等問題,這些問題直接影響了鑒定工作的質量和效率。

 

3、醫療鑒定程序過于復雜,鑒定機構過于單一。訴前鑒定的案件,必須經當事人雙方的同意才可,確保原被告對鑒定結果的認可。由于對鑒定周期未做明確具體的規定,且鑒定機構的工作量大,直接影響鑒定周期。

 

二、建議及對策

 

1、堅持多元化化解矛盾,力促案結事了。法官立足當事人,根據案件情況和當事人身份特征,尋求法理、情理的最佳結合點,認真做好調解工作,盡量避免案件進入鑒定程序或者盡量減少鑒定的重復性。

 

2、鑒定科要嚴格把關,提高鑒定效率。負責委托鑒定的部門對個庭室提供的鑒定材料要進行認真審核,對格式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不齊全的一律不予以移送。嚴格把關,提高效率。

 

3、完善相關法律法規,規范醫療鑒定。盡快出臺關于鑒定周期的規定,成立地位中立的獨立鑒定機構,建立專業化的鑒定隊伍,依法規范鑒定人員的行為。是醫療鑒定流程有規可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