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愈明:重溫老三篇 做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和捍衛者
作者:朱愈明 發布時間:2013-05-29 瀏覽次數:771
《為人民服務》、《愚公移山》和《紀念白求恩》,這三篇被全黨、全國人民稱為“老三篇”的文章語言樸實通俗,沒有高談闊論,也沒有什么特別精深難懂的理論,但篇篇句句都蘊涵著極其深遠的意義。三篇文章,站在三種不同的角度,提倡了三種精神、三種處世態度。我們要通過學習、討論進一步加強對“老三篇”在當代社會新內涵的理解,要進一步聯系實際,充分認識“老三篇”在新的時代背景下對法院、對法官提出的新要求。
第一種精神是以八路軍戰士張思德為代表的為人民服務的精神。
人民法院是國家的審判機關,同時,它的性質又是“人民”的法院,因此,人民才是根本。而人民法官,手中掌握著國家的審判大權,是法律的代言人,正義的化身。因此,作為“人民”法院的法官,就不僅僅只是簡單的行使審判權,而且要始終把黨和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心懷愛民之心、恪守為民之責,真正做到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只有這樣,我們才能無愧于人民法官的責任和使命。
作為生活在和平年代的一名普通法官,在新時期,學習張思德同志 “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思想,我們不僅要樹立為群眾服務的思想,還要將這種思想時刻落實在我們的行動中。
樹立正確的群眾觀點,體現在我們法院的各項工作中。接待來到法院的人民群眾時,我們是不是熱情有禮、耐心細致,想群眾所想?對案件進行調解時,我們是不是真正的站在作為當事人的人民群眾的角度上來考慮問題,為他們排擾解難?在審判工作中,我們是不是充分的了解了案件的所有情況盡最大可能公正效率的做出判決,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只有做到這些,才能體現我們法官隊伍完全是為著人民的,是徹底地為人民的利益工作的。
樹立正確的群眾觀點,體現在我們要虛心向群眾學習,接受群眾的批評,不斷改正我們的錯誤。“三人行,必有我師焉。”人民群眾是歷史的創造者,有著豐富的社會實踐經驗。也許他們不懂得專業的法律理論知識,甚至目不識丁,但他們熟悉風土人情,了解社情民意,掌握著法官所不熟悉的知識和社會閱歷。這些來自社會生產生活一線的寶貴經驗,我們要認真學習,耐心聽取,不斷豐富我們的審判實踐能力。
第二種精神是以抗戰期間加拿大援華醫生白求恩為代表的“毫不利己,專門利人”的精神。
毛主席在總結白求恩同志的怎樣做人、怎樣做事時概括 為兩句話,“對工作的極端的負責任,對同志對人民的極端的熱忱。”,同時對一些人的批評也用了四句話:“不少的人對工作不負責任,拈輕怕重,把重擔子推給人家,自己挑輕的。一事當前,先替自己打算,然后再替別人打算。出了一點力就覺得了不起,喜歡自吹,生怕人家不知道。對同志對人民不是滿腔熱忱,而是冷冷清清,漠不關心,麻木不仁。”這個描述十分形象和準確,雖然這篇文章發表已過去60余年了,但時至今日,還有不少這樣的人。
聯系我們法院的工作,當前,人民群眾對司法公信力評價不高,某種程度上與我們的司法作風也有很大的關系,就是沒有做到“對工作的極端負責任,對同志對人民極端的熱忱”。我們必須充分認識到這一點,院庭領導要以身作則,進一步加強司法作風建設。加強自修。提升道德修養,完善人格。法官不僅要把讀書學習作為廣才、明禮的日常課來抓,而且要作為修為政之德、履神圣之責的必修課來抓。加強自強。人民法官作為社會主義、共產主義事業的建設者和捍衛者,自強不僅是職業要求,更是黨性要求。自強體現在法官職業中,就是要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心,牢固樹立公正、廉潔、為民的核心價值觀,將此作為自己職業的最高價值追求,在困難面前不低頭,在挫折面前不喪氣,在權力面前不屈服,堅持以民為天、以廉為本、以公為上。加強自省。要時刻思考自己的人生和反省日常言行舉止,及時發現和糾正不足,不斷完善自我。作為一名法官,要經常自省,反思自己是否做到了“管好自己的嘴、管好自己的手、管好自己的腿”;是否堂堂正正做人、干干凈凈做事、清清白白做官。加強自律。要常懷律己之心,嚴格要求自己,自我管理,自我約束。律己,就是要提高思想覺悟,要經得起各種利益的誘惑;就是要遠離“高壓線”;就是要凈化社交圈,嚴格約束業外活動。
第三種精神就是以古代寓言愚公移山的故事為象征的奮斗精神。
愚公移山的精神之所以可貴,就在于他想了常人不敢想 的事,做了常人不能做的事,付出了常人不愿付出的努力。今天學習《愚公移山》,就應該像愚公一樣直面困難,求真務實,埋頭苦干,用愚公移山的精神來鼓舞斗志。只要有了這樣一股勁頭,就沒有做不好的事情。
當前,案多人少的問題、涉訴信訪問題、外部司法環境等等,法院面臨的困難很多。如何在困境中,在挑戰中定位好自己的角色,做好審判工作,值得我們每一個人深思。應該說,這些問題的存在,既有外在原因,也有內部原因。對于法院來說,重點是要解決自身的問題,主要就是隊伍的整體素質問題,如何自挖潛力,發揮主觀能動性的問題。
加強隊伍建設,要加大教育培訓力度。要認真落實教育培訓內容,開展業務知識和司法實務技能競賽,開展崗位練兵、庭審觀摩和優秀法官、辦案能手評比活動,鼓勵干警參加多種形式的學習培訓,通過學習不斷培養干警的法治思維,提高干警的司法能力。要加大先進典型的培養和宣傳力度。要用身邊模范法官的先進模范事跡教育、引導廣大干警學先進、趕先進、超先進,推動全院審判、執行工作再上新臺階。要建立健全法院隊伍競爭、激勵機制。要認真落實目標管理責任制、執行責任制、錯案責任追究制三位一體的法官隊伍管理機制,實行法官全員績效考核,把考核結果與獎優罰劣、晉職晉級掛起鉤來,激勵廣大法官創優爭先。要認真落實“從優待警”方針。要積極圍繞干警關心的焦點和熱點問題,爭取黨委、人大和政府的支持,盡力提高干警的職業待遇水平,切實解決干警職業安全保障問題,解除干警履職的后顧之憂,激發干事創業的熱情,讓優秀法官留得住、放得下,避免人才流失。
老三篇強調的這三種精神,在當年的延安和新中國建設初期,都曾經成為舉國上下的行動指南,發揮過無比巨大的威力。如今我們再次重溫這三篇文章,就是要對照張思德、白求恩、愚公身上體現出的精神,不斷查找差距和不足,積極向實踐學習,來彌補自身不足,更好地做好自己的本職工作,做一名合格的法官,做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和捍衛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