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浦口法院分析繼承案件上升的原因并提出對策
作者:劉秋蘇 發布時間:2013-05-28 瀏覽次數:761
近年來,南京浦口區法院審結的繼承糾紛案件數量逐年增多,從2008年的14件,上升到2012年的37件,年均增長率接近30%,這應引起足夠的重視。通過對5年間辦理的的127起繼承糾紛案進行了調查分析,總結出繼承糾紛上升的主要原因,以期尋求相應的解決之道。
一、繼承糾紛案件之所以增多,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房產增值造成訴訟增多。隨著房地產市場的持續升溫,房產越來越增值,導致繼承人對于獲得房產遺產份額的愿望尤為迫切。有的是兄弟姐妹之間在老人去世后爭奪房產,有的則是為爭奪房屋拆遷補償而互不相讓,反目成仇。
2.贍養糾紛引發繼承矛盾。我國已邁入老齡化社會,目前贍養老人主要靠家庭、子女承擔。在多子女家庭中,有的子女不愿承擔贍養義務或相互推諉,一旦老人去世卻馬上提出分割遺產,引起多盡贍養義務的子女不滿。
3.家庭關系復雜驅動爭奪。有的被繼承人去世后,前妻或前夫的子女要求分割遺產;或收養的子女、繼子女與親生子女之間爭搶遺產;或送養的子女回來要求繼承財產等。還有的繼承人先于被繼承人死亡,其子女要求代位繼承;以及妻子提出分割已死去丈夫的遺產,但遭到公婆的反對。
4.遺囑存在瑕疵引起紛爭。被繼承人所立的自書遺囑、代書遺囑、口頭遺囑或錄音遺囑甚至公證遺囑存有瑕疵,繼承人對遺囑的真實性有爭議,導致糾紛釀成。如沒有親筆簽名,或代書人、見證人不簽字,或被繼承人只將遺囑交給一方繼承人,造成其他繼承人對遺囑效力有異議。
5.繼承份額不公促使糾紛。受傳統的財產傳子不傳女思想的影響,兒子分得全部或大部分遺產的情形不容忽視,女兒因繼承權受到損害憤而起訴。還有的老人生前沒有把財產情況告訴子女,導致不在老人身邊的子女認為在其身邊的子女隱匿財產而發生沖突。
二、針對上述原因的存在,提出如下建議和對策
1.大力加強法制宣傳教育力度。深入開展法律知識宣傳,使贍養、繼承等相關的法律法規在農村、社區、街道普及,在全社會形成家庭成員和諧相處、互相包容、尊老敬老的道德風尚,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
2.積極妥善處理繼承糾紛案件。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及時審理繼承糾紛,有針對性地選擇繼承糾紛的典型案件巡回審判,到案發地就地開庭,以案說法,擴大審判的社會效果。
3.多方聯動共同化解繼承糾紛。繼承訴訟以血脈聯系為基礎,屬于家庭內部糾紛,人民法院一方面要在查明事實基礎上有針對性地從親情角度化解矛盾,維護親情關系,另一方面要加強與基層人民調解組織的相互配合,與相關部門密切協作,多策并舉,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將繼承糾紛化解在初期。
4.增強法律意識減少家庭矛盾。推進財產所有權的法律保護,不斷強化遺囑的有效性,減少家庭遺產糾紛。公證機關在辦理繼承公證時,要嚴格把關,避免當事人提供虛假材料獲得公證書而侵害到其他繼承人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