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錫中院連續三年榮獲全市機關作風評比先進單位,全市兩級法院121名干警收到當事人感謝信或錦旗--

  1月29日,在江蘇省無錫市“作風建設年”動員大會上,無錫市中級人民法院以93.524的測評得分,在全市第一類62個機關中名列前茅,榮獲“2011年度無錫市機關作風與效能建設社會評議先進單位”稱號。這是繼2009、2010年度,該院第三次榮膺此稱號。

  無錫中院統計顯示,2011年全市兩級法院共收到當事人的感謝信或錦旗150多次,涉及干警121人。

  時過境也遷 為民之心不變

  “心系群眾,服務人民”是作風建設的出發點和落腳點,無錫法院的法官時刻把群眾放在心上。

  2011年7月10日,當事人陳某向無錫中院送來感謝信,感謝該院知識產權庭庭長蔡毅用實際行動解其燃眉之急。

  陳某是原無錫中瑞集團有限公司(該公司已破產)職工,2005年下崗。低保戶、二級肢體重度殘疾、右眼失明……似乎所有的不幸都降臨到陳某身上。由于政策原因,陳某無法參加總工會大病保障。無奈之下,陳某寫信給當時負責公司破產的主審法官蔡毅,進行求助。

  雖然時隔7年,但蔡毅并沒有一推了之,而是積極與原破產主管單位聯系,兩個星期內為陳某解決了16000多元錢。

  說到這件事情,蔡毅說:“我只是在可能的范圍內給予當事人一定的幫助,幫其暫緩眼前的難關。”

  標的額雖小 務實作風依然

  務實,是無錫法院的工作作風。

  “案件的執行標的額才幾百元,但是申請人居然送來錦旗,我自己也沒有想到……”南長區法院執行局的法官錢偉說。這面錦旗上書“維護法律尊嚴為民排憂解難”,是對法官踏實、細致的工作作風的肯定。

  據悉,江某與陳某發生交通事故后,江某有些輕微擦傷。“她的態度太惡劣了,本來是件很小的事情,沒必要鬧上法庭,我就是受不了她的態度……”江某如此陳述。案件審理后,南長法院依法判決陳某賠償江某醫療費等374.80元。但判決后,陳某下落不明,江某無奈申請法院執行。

  雖然只有300多塊錢,但執行局的法官們并沒有因此忽視。承辦法官先后到陳某的租住地、戶籍地,但一無所獲。“如果我們就此放棄,江某對法院的抱怨會加深。”錢偉表示。為了執行到位,承辦法官終于在兩家銀行查到了陳某的一點點余額,湊滿了執行標的額,妥善解決了案件。

  兩地間奔波 秉承公正理念

  公正是法院作風建設的目標,也是法官辦案時秉承的理念。

  2011年5月11日,惠山法院立案受理無錫市某塑膠公司、無錫市某冶金公司申請執行楊某合同詐騙糾紛案,該案執行標的額近135萬元。因為被執行人被判刑,法院無法與被執行人進行及時有效溝通。承辦法官徐景全回憶說:“在案件執行過程中,我們前往被執行人財產所在地上海十余次,處理問題時及時與相關人員溝通,因為案件涉及異地執行且人員比較多,有時我們甚至會溝通到深夜。為了避免不必要的誤解,我們將執行過程中能公開的資料全部公開,實行陽光化操作。另外,當事人經常表示要請我們吃便飯,都被我們婉言謝絕了。”

  案件執行完畢后,當事人給惠山法院寫來了感謝信:“貴院徐景全法官在此執行中,不厭其煩、不怕辛苦,多次往返無錫與上海之間,而且態度自始至終親切和藹,認真負責,沒有半點官僚作風。曾幾次我想到徐法官很辛苦,請他吃便飯,徐法官都婉言謝絕。他的這種廉潔奉公認真踏實的態度充分體現了人民法官為人民的宗旨,我很欽佩。”

  2012年,受復雜的經濟環境的影響,無錫法院服務大局、保障民生的任務將更加繁重艱巨。無錫中院院長時永才滿懷信心:“我們已做好全方位的準備,將以更加扎實的司法作風,堅定不移地走群眾路線,為無錫市率先基本實現現代化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務和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