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6日張氏叔侄冤獄案得以平反后,女神探聶海芬幾乎被認定為“罪魁禍首”,成了“眾矢之的”。517日,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對張輝、張高平再審改判無罪作出國家賠償決定,分別支付張輝、張高平國家賠償金110萬余元。

 

輿論的矛頭幾乎同一時刻又指向了女神探。聶海芬身為主要經辦人,的確辦了錯案,必須嚴肅依法依紀追究責任。只是,不該就此認定她一人“炮制”了張氏叔侄冤獄案。

 

聶海芬作為一個“被神話”的典型,有人性的弱點,當然會犯錯。辦案本身承受的政治、社會壓力也非我們普通人能感同身受。她“女神探”、“三八紅旗手”等的榮耀亦不僅僅因為張氏叔侄案,若因一起錯案,否定她所有的功勞是否會有失偏頗呢?聶海芬從2000年以來,就辦了很多重特大案件,她也許從接觸該案的第一時間起,方向就搞錯了,但是聶海芬的光環身份在當年對公安機關、檢察院和法院是不是產生了一定的影響力呢?“無懈可擊”在今天看來的確是諷刺,但聶海芬被造成了“神”,并不是她一個人的錯,為何當年那么多媒體推波助瀾,又有那么多的人們深信不疑呢?

 

冤案鑄就的一個“元兇”是刑訊逼供。張高平說:“從頭到尾都沒有女人審過我”,而張輝則說:“只有在提取DNA鑒定的時候,是一個女警員來給我取了指甲、毛發”。當拿出聶海芬的照片給他們看時,他們很確定地說“沒見過”。這證明了刑訊逼供至少女神探沒有親自參加,至于是否知情,可以等調查后再下定論。

 

張高平說:“雖然你們在座的各位現在是大法官,大檢察官,但你們的子孫后代不一定也是,你們有沒有想過,如果他們遇上倒霉事,被屈打成招,你們是什么感受。” 張高平的話,刺痛的不光是法治的痛處,還有司法努力的方向。

 

換個角度看。參與推動張氏叔侄冤獄案平反的還有另一個檢察官魏剛,說“我個人對浙江省的法官是很尊重的。現在的輿論都是說公安和檢察院辦錯了,法院判錯了。我可能是在逆著潮流說話,法官能有這樣的勇氣,我認為,這是高手。有這樣的法官和檢察官在,張高平今天才能高高興興地出來”。

 

任何一個國家的司法系統都不可能完美無漏洞,杜絕一切冤案。我國現有的司法機制是不夠完善和嚴謹,但冤案畢竟得到了平反,正義遲到了,但終究來到了。冤案帶給我們的,不該只是窮追不舍女神探,除去沉痛的教訓和深刻的警示,時代在進步,法治也在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