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情化解十七年前工傷之后續補償
作者:蔡劍群 發布時間:2013-05-20 瀏覽次數:777
傷者鐘某原是某鄉鎮企業的一名職工,十七年前因工傷造成高位癱瘓并被評為一級傷殘,多年來一直殘臥病床。隨著物價的逐年上漲,生活水平的逐漸提高,當年的賠償款已不能解決鐘某現在的生活問題,但當年的企業早已改制,鐘某只能多次要求政府為其解決目前的生活困難問題,龍虎塘街道多次協調不成,遂請求常州市新北區法院出面調解。
該院訴訟服務中心接到街道司法辦的求助電話后,立即派資深法官江秋虹上門服務,針對鐘某的要求,指導其進行訴訟,并主動對其所提出的問題進行法律釋明。由于原告身患殘疾,行動不便,江秋虹法官親自上門立案,并進行耐心細致的調解,歷時兩天,雙方終于達成了一致意見,還將街道、社區干部約到原告家中,在他們的見證下,雙方當事人當場支付了傷殘津貼、社會保險等款項。鐘某對法院的調解結果極為滿意,看到殘疾老人臉上露出了滿意的笑容,江法官心里感到了無比的舒坦和欣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