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日,省高院副院長褚紅軍向媒體通報2011年全省法院審判執行工作情況。166起民告官案件中,行政機關因違法、無效或負有法定職責未履行而敗訴。

  去年全省法院共受理各類案件近100萬件,同比增長約4%;案件結案率達95.45%;案件平均審理天數約39天,同比減少近5天。一審受理刑事、民事案件,分別為6萬多件和65萬件,同比均有小幅度上升。其中,涉及貪污賄賂和瀆職侵權犯罪的1416起案件被審結,法院生效判決罪犯8萬多人中,5名廳局級干部和48名縣處級干部被依法處以刑罰。

  記者注意到,去年行政案件的受理和審結數出現了小幅度下滑,城建、工商和交通類型案件數與去年相比有較大幅度下降。在審結的5544件一審行政案件中,支持政府依法行政裁判維持、確認具體行政行為合法或駁回的案件達1202件,占21.68%;政府部門敗訴的行政案件,占到總數的2.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