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亞平:建設學習型法院 不斷提高司法服務水平
作者:宋亞平 發布時間:2013-05-15 瀏覽次數:960
人民法院是國家的審判機關,依法行使憲法和法律所賦予的審判權,是中國特色社會主事業的建設者和捍衛者。面對新時期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建設學習型法院,建立科學有效的學習制度,創造良好的學習氛圍,培養一批專家型、復合型的優秀法官,對于提升法官素質、保障司法公正、提高服務水平,具有著重要的意義。
一、建設學習型法院的重要意義
建設學習型法院,是時代賦予的歷史使命,對于人民法院踐行"三個至上"指導思想,實現"公正與效率"主題,緊跟時代步伐、應對現實挑戰、推動科學發展、加快法院改革、提高隊伍素質都具有重要意義。
(一)建設學習型法院是順應形勢發展的必然選擇
建設學習型法院,提高學習競爭力是時代的呼喚。當前,我國正處于改革的攻堅期、發展的關鍵期、矛盾的凸顯期,新事物、新問題層出不窮,需要我們去認識、把握和解決。人民法院所面臨的考驗和挑戰大多是過去沒有經歷過的,沒有現成的經驗可循,也沒有統一的模式可用。隨著依法治國方略的逐步推進,我們只有不斷加強學習,不斷豐富和更新知識,以先進司法理念和科學知識武裝自己、提高自己、完善自己,才能在學習中尋找化解矛盾糾紛的應對之策、深化法院改革的有效之舉和破除阻礙發展的創新之道。
(二)建設學習型法院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根本要求
隨著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群眾物質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人民群眾對法院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新期待。要適應人民群眾對社會公平正義的新期待,對社會和諧穩定的新期待,就必須加強學習,不斷增強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的本領,提高化解社會矛盾的能力,從而充分運用審判職能,更堅定地做好人民群眾的各項權益強有力的法律保障者、和諧社會的建設者。
(三)建設學習型法院是提升隊伍整體素質的迫切需要
隨著知識更新的周期加快,知識積累速度也日益提高,大量新類型案件不斷涌入法院,曾經擁有的知識驟然"老化",隨之產生了一種"本領恐慌",這對法官的專業知識和綜合素質提出了新要求。要提升隊伍整體的素質,就要突出加強學習,使法院干警做到在努力改造客觀世界的同時自覺改造主觀世界,在推進審判事業發展的同時不斷加強黨性修養,加強自身素質的修養,特別是業務素質和業務能力的提高。要把握時代脈搏,增強學習動力,提高學習能力,凸顯學習效力,真正把學習作為一種政治責任和精神追求來對待,在學習中堅定理想信念、提高政治素養、錘煉道德操守、提升思想境界。
二、建設學習型法院存在的誤區
主要存在以下幾種誤區:
一是把學習形式化。學習只求形式,滿足于交差、應付檢查了事就行。因而對開展的學習活動無動于衷,態度冷漠,滿足于搞形式主義,走過場。部門按照上級部署,依葫蘆畫瓢,訂個學習計劃,排個日程表,以備檢查。至于該怎樣學習,心中無底,不知道該學什么,更談不上如何理論聯系實際;部門集中學習照本宣科,人個學習照抄照搬。
二是把學習邊緣化。忽視學習,無心學習,認為學不學無所謂,與自己的切身利益無關;有的認為學習活動經常搞,很多知識已經知曉,因而集中學習聽讀時,左耳進右耳出;學習討論時,東拉西扯,不知所云,或者隨聲附和,對學過的東西,不求鞏固,更談不上自學消化;工作中,對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無心深慮,只是簡單理解,妄加評判,不懂裝懂。
三是把學習利益化。學習的動機不是為了提升個人的學識和能力,而是注重學歷教育,對崗位培訓不重視,以致在學習中存在理論與審判業務脫節,或者是只注重與自己審判業務相關內容的學習,而忽視法學理論學習、其他方面知識的學習。
三、建設學習型法院的內容
學習應當是無止境的,但人的精力畢竟有限。所以,我們要圍繞提高思想水平、增強工作能力、完善知識結構、提升精神境界等方面,有針對性地學習掌握做好領導工作、履行崗位職責必備的各種知識,學習與本職工作相關的新理論、新知識、新技能、新規則,努力使自己真正成為行家里手、內行領導和崗位尖兵。
1、要強化政治理論學習。掌握馬克思主義理論是廣大干警的基本功和必修課,要加強理論武裝,進一步堅定對中國共產黨領導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的信念,深入開展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制度,堅持黨的事業至上、人民利益至上、憲法法律至上,切實做到黨在心中、人民在心中、法律在心中、正義在心中。因此,要認真研讀馬克思主義中國化最新成果,系統掌握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做到真學、真懂、真信、真用,做到用科學理論武裝頭腦、指導實踐、推動工作。
2、要深化法學理論研究。審判工作具有很強的專業性,不具備系統的專業知識將無法勝任。因此,要認真學習反映時代特征的新的法學思想和法學理論,以及與法院審判、改革創新有關的各種新學說,新成果,不斷提高法律素養。要熟悉和掌握現行的法律、法規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的精神。同時,要進一步改進學風,緊緊圍繞司法實踐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和法律適用中的熱點、難點問題進行學習,理性思考,總結經驗,指導審判。
3、要大興調查研究之風。調研工作是法院領導進行科學決策和正確指導工作的依據,是更高層次的審判活動,是全面提升法官素質,確保司法公正高效、保障法院改革順利進行的重要手段。因而,必須大興調研之風,大力倡導開展富有成效的調查研究工作。必須堅持理論與實際相結合,著眼于解決法院改革與創新中遇到的現實問題和司法實踐中遇到的法律適用問題。必須把學習理論與開展結合本職工作調研作為硬任務,提出嚴格要求與具體指標。同時,要進一步采取切實有效措施,加強調研工作,充實調研力量,積極開展有成果的調查研究,不斷研究新情況,解決新問題,為實現司法公正高效提供理論指導。
4、要提高綜合素質修養。法院工作,特別是審判執行工作是一項運用綜合素質處理問題的工作,它不僅要求法官有扎實的理論功底和淵博的法律知識,還要有豐富的社會、經濟、文化科技等方面的知識和處理問題的實際經驗。這就要求我們不能單打一,要走綜合發展、可持續發展的道路,要在重點學習和鉆研法律業務的同時,認真學習科學文化知識和市場經濟理論,全面提升法官業務工作和法律服務的綜合能力。此外,還應廣泛閱讀一些興趣愛好方面的書籍,如文學名著、古文詩詞、花草、奇石、茶藝等,提高自己的審美情趣,陶冶自己情操,修身養性。
四、建設學習型法院的關鍵
結合近年來開展"學習型法院"的實踐,個人認為,在建設學習型法院的活動中,要注意把握以下幾點:
第一,要努力營造濃厚的學習氛圍。建設學習型法院要以班子成員為表率,以中層干部為重點,以廣大干警為主流,制定相應的規章制度,讓學習與量化考核相掛鉤,努力提高干警的學習積極性。通過宣傳教育和輿論引導,在全院確立先進的學習理念,培養法官尊重學習、渴求發展的價值取向,使學習成為工作的第一要務和生活的第一需要,全面掀起學習熱潮,營造了人人爭先、你追我趕的濃厚學習氛圍。
第二,要不斷完善學習機制。首先、開展讀書月活動,每年確定一個月為讀書月,要求全院干警在業余時間集中精力讀書學習,鉆研法律,追求學問。在活動中,要做到博覽群書,以法學理論和審判業務書籍為主導,廣泛涉獵政治、歷史、文學等方面的知識,拓展干警的知識面。其次、開展法官論壇活動,定期舉辦法官論壇,提供交流平臺。再次、開展學術研討會活動,每年選擇確定一個研討主題舉行一次學術研討會。
第三,要積極構筑學習平臺。為了激發干警的學習熱情和提高學習興趣,要不斷創新學習載體,構筑豐富的學習平臺。鼓勵和支持年輕干警積極參加司法考試和在職高等學歷教育,法院應積極創造便利條件,確保干警的學習時間和學習經費。構建崗位培訓平臺,建立法官、執行員、書記員、司法警察崗位分類培訓體系。構建理論研究和交流平臺,邀請法學專家和上級院領導不定期進行業務講座,培養學者型法官。構建技能比賽平臺,開展審判員、書記員技能比賽。
第四,要大力改進學習條件。良好的學習環境是干警學習的基礎條件,要加強資料室建設,多訂閱報刊雜志,豐富學習資料。鼓勵干警在學習審判業務的同時,多學習其他知識和技能,加強對干警法學理論的熏陶,使理論和實踐相結合。鼓勵干警多寫調研文章和學習心得,形成良好的學習氛圍。
第五,要著力培育選賢任能的用人環境。建設學習型法院的最終落腳點,就是要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堅定、業務精通、作風優良、執法公正的法官隊伍,為保障在全社會實現公平和正義提供人才支持。因此,著力培育選賢任能的用人環境,是建設學習型法院課題中的應有之義。首先是要在全院上下形成一個"強政治、重業務、尊人才"的良好氛圍,領導干部更要有"愛才之心、識才之智、容才之量、用才之藝";其次是要制定和完善一整套的用人制度,要制定助理審判員、審判員的任命以及提請任命的辦法,制定審判委員會委員、庭長、副庭長的選拔辦法,制定審判崗位人員變動的調整辦法,制定先進模范、榮譽稱號的評選辦法等等,以公開的辦法、民主的形式,把那些業績突出、群眾公認的優秀干部遴選出來,宣傳出去,真正做到人盡其才,才當其用。
建設學習型法院是一項長期的任務,對此,我們將繼續把學習型法院建設融入到司法實踐,進一步探索創新深化學習的途徑和辦法,進一步突出學習型法院建設的實效,把學習型法院建設不斷引向深入,以期帶動法院整體司法能力的提高,從而為我市經濟社會發展與建設提供高效、優質的司法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