蒯銀華:對審判管理工作的一些思考
作者:蒯銀華 發布時間:2013-05-03 瀏覽次數:584
法院的審判管理是根據審判特點在分權制衡、提高效率、維持秩序、尊重規律的理論基礎上建立的正當程序和科學管理的機制。那么建立什么樣的考核體系才能符合審判規律,實現真正科學管理的目的呢?通過這些年的審判管理筆者認為建立起以審判流程管理為主線、案件提示管理為核心、審判質量管理為重點、審判層級管理為手段、審判信息管理為載體、審判績效管理為保障的審判管理體系,才能最大限度地改變重實體輕程序、重結果輕過程、重事后輕事前和事中、重追責輕防范的做法,使審判管理更符合審判規律。
一、轉變審判管理人為對審判工作造成的壓力,設置符合審判規律的科學管理模式。傳統的事后監督、懲罰式的管理缺乏對審判規律需要,也不符合案多人少的現實要求。要降低直至避免法官因繁重壓力導致的工作疏忽和風險,就必須本著“立、審、執、監”一盤棋的理念和人本管理原則,建立辦案全程提示制度,既強調監督更強調服務。按照法律規定流程提示管理應該設置為:(1)案前提示。充分利用司法協理員與人民調解員這兩支社會力量,案前盡力摸清訴訟當事人的聯系方式、單位地址或家庭住址;在確實無法做到摸清訴訟當事人的情況下,要通過當事人的親屬、朋友最終查找到本人,還要詳細記載其親屬、朋友的基礎信息。以方便審判執行環節送達工作的開展,形成解決“送達難”問題的合力。(2)保全提示。為解決不同環節采取保全措施,彼此之間信息不通暢或法官因忙于其他工作忘記辦理續凍、續封手續,導致被保全財產因超過期限自動解封的問題,所以應有專門人員進行提示,更好地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3)臨界審限提示。設計審判管理軟件對案件審限進行實時監控,發現臨界審限即對法官進行書面提示,督促其盡快結案。(4)信訪提示。立案庭信訪接待人員負責根據院長接待、日常接待發現的案件實體和程序方面存在的問題,提示督促法官及時整改。(5)校核提示。審校人員負責校核對裁判文書進行審校,根據規范要求發現問題后,立即提示督促法官加以更正。(6)上訴卷宗移送提示。審監庭負責上訴案件質量審查,并上訴材料是否完備進行提示,最大程度減少因質量問題被改判發回或者因移送不合格而退回上訴卷宗的現象。(7)執行提示。執行提示是雙向提示。審判部門負責對審理過程中發現的、案件在執行過程中需要特別注意的問題進行提示,如被執行人住所地、經營狀況、財產狀況和財產線索,對復雜、矛盾易激化的案件介紹相應情況或提供可行性建議,以利于執行法官全面掌握執行案件的基本事實。執行部門則對執行過程中發現的裁判文書錯誤、裁判對執行事項表述不清等問題進行提示,以促進審判工作水平的提高。(8)歸檔提示。檔案室負責對當月報結案件是否歸檔以及卷宗裝訂存在的質量問題進行提示,督促提高歸檔質量和效率。
二、明確審判管理職責,解決審判管理事后監督導致的審判資源浪費等一系列問題,盡量讓審判管理監督的關口前移,把開展“三監督二評查”工作作為審判管理的重要職能。“三監督”即對庭審活動進行監督,重點監督是否按規定著裝、是否按排期時間準時開庭、合議庭成員是否齊全、權利義務是否告知詳盡等細節問題;對超審限情況進行監督,在臨界審限提示的基礎上,嚴密監控案件審限,一旦發現超審限,不僅要限期結案,而且主審人要書面說明情況,無正當理由超審限的,追究主審人相關責任;對重點訴訟活動進行監督,凡采取拘留、查封、扣押、凍結等措施,審判管理辦公室要進行實體和程序監督,并且留下資料以便備查。“二評查”,即開展月審月結月講評和重審改判案件質量評查。查評人員應堅持每月對報結案件逐案查評,逐案填寫《案件監督評查表》,注明存在的問題及量化得分結果;定期對二審改判、發回重審、再審案件進行分析,對案件質量情況進行監督評查,及時通報評查中發現的具有普遍性或典型意義的問題,并提出整改建議,為院領導研究、部署工作提供依據。
三、加強審判層級管理,解決審判管理職能不明確導致的無人管理、疏于管理、管理不到位、制度不執行等問題。首先是強化審判委員會職能,審判委員會的重點應該放在分析審判形勢、監督審判質量、總結審判經驗、探索審判規律、指導審判實踐、討論重大疑難案件;其次是充分發揮院、庭長在審判管理中的職能作用,落實院、庭長辦案制度、完善裁判文書的簽發制度、嚴格審限調整的審批制度等方式對具體案件進行把關以外,更強調院、庭長在審判質量效率控制、法官審判績效評估、法官業務素質提升等方面承擔起職責,院、庭長行使審判管理權時,討論和決策的各個環節應當有客觀記錄和完整保存,從而保證院、庭長的管理活動能夠遵循審判工作規律,減少監督管理活動的隨意性;定期公布法官月結案數、發回改判率、上訴率、調撤率、調解后申請強制執行率、執行標的到位率、信訪數等信息,使每名法官對自身工作情況都能有一個橫向和縱向的對比,促使其加強自身管理。這種科學的層級管理模式,可以有效防止管理的虛化、弱化、軟化,從根本上提高管理效能。
四、加強審判信息管理。充分發揮信息技術在審判流程管理、案件質量評查、法官績效管理等方面的作用,實現立案、審判、卷宗查閱、案件檔案等工作的網絡化、流程化以及司法統計數據的自動生成和統計,有效解決審限制限控制、資料證據固定、卷宗報結及裝訂移送、歸檔等方面的難題;規范庭審強化庭審功能,將庭審過程同步錄音錄像并把案件的音頻、視頻信息采集到服務器,存入案件電子卷宗;院、庭長可以根據流程設定的權限實時觀看庭審過程進行同步監督,也可以通過查閱電子卷宗進行事后監督。
五、加強審判績效管理。要解決審判績效管理浮于表面、流于形式的問題,充分發揮績效管理的激勵約束作用,應以健全“組織結構、職責權限、崗位規范、操作流程、操作記錄、績效考核、責任追究”為架構的業績評價體系為基礎,這一體系要涵蓋目標管理考核、廉政考核、績效考核、審判監督、落實違法審判責任等五個方面;在明確崗位職責的基礎上,將崗位目標責任制所涉及到的全部工作都量化納入考核評分體系,根據不同的崗位,設立崗位基礎分和工作量化標準;建立執法檔案,規定每個審判員全年結案率、申訴率、投訴率、上訴率、抗訴率、發回重審率、重審改判率要控制在一定標準以內。超過相應標準的,按照案件出現問題的情況相應扣分,實行獎優罰劣,形成科學的政績觀,以此調動起審判人員的工作積極性,逐步增強法官的舉證指導、駕馭庭審、證據分析判斷、法律適用和定紛止爭等全方位的司法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