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法學會陳冀平會長曾說過,誠信是經商之道,是整個社會良性運行的基礎;誠信問題不僅是道德問題,更是法律問題;加強法治保障,是誠信建設的根本之策;沒有法律的明確規定,很多行為無章可循;沒有法律的強制力作為后盾,守信受益、失信懲戒就是一句空話,誠信建設最有效的途徑是依法辦事。[①]因此,商務誠信,法治建設是根本。

 

一、            商務誠信建設發展的現狀

 

雖然商務誠信在整個經濟發展過程中有著重要的作用,但隨著我國體制改革和市場經濟的發展,誠信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戰,法治保障亦存在不足。主要表現在以下兩個方面:

 

(一)商務誠信缺失的主要表現形式

 

1.    商業欺詐

 

隨著各種商務設施的不斷健全,商務交往的形式呈多樣化、網絡化、信息化不斷發展,但商業欺詐亦成為經濟交往過程中最容易碰到的問題,短斤缺兩、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等事件頻發,極大地擾亂了市場經濟的有序發展。

 

2.產品質量瑕疵

 

隨著科學技術的不斷進步,商業造假現象亦不斷發生,鑒別商品的質量亦成為困擾商業發展的難題。因低廉的成本,高昂的利潤,促使一些不良商者不惜自毀前程,生產假冒偽劣商品,擾亂商品交易市場秩序。

 

2.    售后服務質量低下

 

售后服務是現階段商業交往的重要環節,是商務誠信的重要體現,但現階段我國經濟交往過程中的銷售服務質量普遍低下,不誠信行為時有發生。

 

(二)商務誠信建設法治保障方面的不足

 

1.    立法方面的不足

 

現階段,雖然我國立法有了長足的發展,但對商務誠信的法律法規依然存在不足,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雖然規定了誠實信用原則這一帝王條款,但對具體的法律實施,如食品安全法、產品質量法等方面仍然沒有具體情形的規定。

 

2.    執法方面的不足

 

上述這些不誠信商務現象的產生究其原因,不僅有立法不完備,給失信違法者以可乘之機,還有執法不嚴,失信違法者得不到法律的懲治或懲治力度偏小,風險成本低而所得收益高,從而使一些失信違法者有恃無恐等原因。

 

3.    守法方面的不足

 

雖然我國對一些商務不法行為進行了曝光,但在相關法律懲罰等方面的宣傳仍不到位,商務守法的意識還沒有深入人心,人們對違法查處、懲罰等強制措施仍存在僥幸心理;遵紀守法的商務行為不僅不能得到大力頌揚,反而容易被嘲笑。

 

二、            法治保障機制對商務誠信建設的作用

 

法治是商務誠信建設的根本,對商務誠信的建設具有指導作用,其較強的權威性和約束力規范著每一個商務行為。因此商務誠信建設必須建立在法治的基礎之上,需要法治保障其實施。主要體現在以下四個方面:

 

(一)  立法體現商務誠信建設內容

 

商務立法以商務誠信建設的需求為基礎,商務誠信建設反映商務立法的最高宗旨。將商務誠信的原則融入法治的范疇,不僅使立法更貼近人們的生活,弘揚了中華民族誠實、守信的美德,還有利于法律的進一步貫徹與實施。法治的全局性、基礎性、重大性,決定了其對商務誠信建設保障的前瞻性、全局性,其不僅明確了各部門在誠信建設中的職責,為各地誠信建設的探索和實踐提供上位法的有效支撐,還在具體的實踐過程中對失信行為進行司法性懲戒、道德性懲戒、行政性懲戒、社會性懲戒、市場性懲戒等。同時,符合商務規則的誠信上升為法律的內容,人們更容易接受,反之,為人們所接受和貫徹的法律能進一步地體現商務誠信建設的內容。

 

(二)執法規范商務誠信建設內容

 

法治的最大優點是確保法律實施的可預期性,人們按照法律的規定行使自己的權利,履行自己的義務,就應當得到國家的支持和保護,一旦發生糾紛和矛盾而不能協商解決時,理性的解決辦法就是訴諸法律程序。因此,對于商務交往過程中的不誠信行為,執法機關能夠根據法律的規定有針對性地進行處理,并制定相應的處罰措施。同時,懲處的內容又體現了商務誠信的要求,對不法行為進行公開公示,不僅從道德上、經濟上,還從社會環境中,靈活地將誠實守信的原則貫徹到底,將法治對商務誠信建設的保障作用發揮到最大。

 

(三)守法宣傳商務誠信建設內容

 

缺失商務誠信事件不斷發生,使得我們在弘揚注重誠實守信傳統美德的同時,還需要不斷地反思,法治建設的重要性,宣傳普及商務法律知識的必要性。因此,對守法單位進行褒獎,對不法企業進行通報,將相關懲罰公之于眾,建立健全覆蓋全社會的商務誠信守法體系已成為社會法治發展的必然趨勢。

 

(四)法治保障機制高于商務誠信建設

 

法律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在倡導商務誠信的同時,我們亦不能忽視法律的制裁作用,與商務誠信預防性勸導相比,具有權威性和強制性特征的法律具有不可比擬的補救性懲治作用。因此,必須始終保持商務法律優位,以及對商業失信行為的最終控制權,把商務法律的剛性約束作為懲治失信行為最有效的方法。通過誠信的預防性勸導和法律的補救性懲治相結合,達到相互協調、相互聯系,以法律為主導,以誠信為輔助的和諧狀態。

 

三、商務誠信建設法治保障機制的構建

 

(一)法治保障機制構建的基礎

 

隨著社會主義體系的不斷健全,我國的法治發展亦進入了高速發展時期,但對商務誠信建設方面的法律規定仍然比較少,現有的一些規定仍比較籠統,有關商務誠信建設規定的部門法較少,而現有的不誠信行為的懲處規定多集中在行政法的概括性法律條文中,給進一步保障商務誠信建設的順利實施造成了漏洞。因此,在構建商務誠信建設法治保障機制的過程中,必須完成基礎性的工程--立法保障。在制定相關法律法規時,還應當注意研究制定全國性的商務誠信建設法律規范,明確各部門在商務誠信建設中的職責,為各地商務誠信建設的探索和實踐提供上位法的有效支撐;研究制定基礎性法律法規,逐步建立商務誠信建設法治保障機制;充分發揮廣大人民群眾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及時將日常商務誠信建設法治保障的成功經驗理論化、規范化,上升為制度和法律,形成一整套良性循環的保障運行機制,提升公權力機關的公信力。

 

(二)法治保障機制構建的執行機關

 

商務誠信建設法治保障機制的構建是一個系統的工程,涉及各部門、各機構、各組織的一個或多個方面,需要不同專業、不同部門、中央和地方、理論界和實務界通力合作,通過廣泛深入的交流,提高認識,達成共識。因此商務誠信建設法治保障機制的構建要加強各行政機關之間、各部門之間的聯系,建立健全企業、個體等商業參與者的商務誠信體系,加快各種相關法規與制度的設立,建立從業人員的商務誠信記錄檔案管理,形成統一共享的數據庫,建立統一規范的誠信信息共享平臺,加大不誠信行為信息公布力度,使得執法機關有法可依、有據可查;要依法推動商務誠信建設法治保障示范試點、行業信用建設示范試點、地方信用建設示范試點、信用城市建設示范試點以及區域信用合作示范試點等工作的廣泛開展,在全社會樹立一個誠實守信文明經商的良好形象;要依法加快重點領域商務誠信建設法治保障的關注程度,對關系到人民群眾日常生活和切身利益的重點領域,要重點關注,通過加快立法,加強執法,健全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切實改善重點領域的商務誠信狀況。

 

(三)法治保障機制構建的監督機構

 

有權力就要有監督,作為商務誠信體系的法治保障機制同樣需要建立健全相關的監督機構。一方面,要充分發揮人民群眾的偉大力量,不僅監督不法商業行為,亦監督相關政府機構的工作,有效預防商業賄賂及社會組織、市場中介等不正當競爭行為,防止司法腐敗;另一方面,還應當充分發揮司法機構的監督職能,對違反法律、法規的不誠信商業行為給予有力地制裁,維護人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保障經濟的有序運行。

 

(四)法治保障機制構建的宣傳部門

 

法治建設的廣闊性決定了,在此制度構建過程中,我們要加強兩方面的宣傳活動,一是對疏于誠信的經營行為,悖于誠信的侵權事件,進行客觀的報告,引導人們的深思,對誠信、正義引起共鳴;二是對典型守法、誠信商業行為進行宣傳報道,樹立典型,充分發揮典型的宣傳帶頭作用,形成人人守法經營的良好社會氛圍。

 

[結語]

 

法治是誠信的保障和升華,誠信是法治的源泉和基礎,兩者有著密不可分的作用,在推動經濟發展的過程中發揮著重大作用。實行商務誠信建設,法治保障是關鍵,因此,在社會主義建設過程中,應當積極構建商務誠信建設法治保障機制。

 

 



[] 梁捷《誠信體系建設要以法治為根本保障》,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12-08/21/c-123608180.htm,2013423日訪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