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縣法院開展“315”普法宣傳活動
作者:沛縣人民法院 韓孝 發布時間:2021-03-16 瀏覽次數:1115
格式合同中不明顯提醒的免責條款,有效嗎?商品未檢驗產生糾紛,責任在誰?實名制客票丟失后,還需重復付款嗎?......
為廣泛宣傳《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以及《民法典》中關于消費者權益保護的新內容,進一步提高群眾法律意識,切實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3月15日,沛縣人民法院積極組織法院干警深入街道、廣場等地,開展以“堅持為民辦實事,優化消費軟環境”為主題的“315”普法宣傳活動。
在社區、在街道、在公園,干警們將《民法典》中關于消費者權益保護的新內容和典型案例進行了系統梳理,以問答的形式編輯成頁,熱情的向過往群眾發放,用真實的案例向群眾解說安全消費、依法維權的重要性,詳盡的向他們告知遇到消費問題后應采取何種方法維權,并向群眾宣傳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食品安全法》以及《侵權責任法》等以消費者權益為主題的相關法律知識。
而咨詢臺前,干警們也在耐心解答群眾所關心的法律難題,就群眾提出的消費過程中受騙上當、商家的霸王條款、網購糾紛等熱點問題提出法律建議,并積極引導群眾關注沛縣法院官方公眾號,幫助廣大群眾進一步增強法律意識,學會用法律手段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不受侵犯。
本次活動共接待群眾咨詢60余人次,發放相關法律知識宣傳單頁400余份,有效的增強了廣大群眾安全消費、健康消費、依法防范、依法維權的意識,進一步普及了保護消費者權益的相關知識,為建設轄區法治文明、優化法治營商環境、實現社會和諧穩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